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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通知(薛凤莲、周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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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6-21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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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处,图书馆、林场、中心、校医院、标本馆、公司、附小: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2013年5月28日研究决定: 薛凤莲同志任艺术设计学院(筹)党委副书记(副处长级),不再担任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团委书记职务; 周峰同志任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长级),不再担任校工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薛凤莲、周峰两位同志的试用期为一年,自2013年5月28日至2014年5月27日止。 中共江南的注册网址委员会 二○一三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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