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发〓/span>2021〔/span>8叶/span>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在读期间学术成果认定管理办法》(北林研发〓/span>2020〔/span>13号)仍/span>2021年开始执行,管理办法中第二章申请学位成果要求规定9/span>
第四 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应获得代表性学术成果,学术成果要求以北京林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与其学位论文主要成果内容相关,同时必须达到以下标准之一9/span>
1.在学校规定的高质量期刊库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高质量期刊库特指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span>SCI一区和二区期刊(以中科院JCR大类分区为准)咋/span>CCF中国计算机学伙/span>A类会议论文;
2.在学校规定的核心期刊库发?/span>2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核心期刊库特指SCI/SSCI/CSSCI/EI/A&HCI/CSCD-C/CPCI收录刊源、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论文、北京林业大学学报(含社科版)、学科规定且经学校审议通过公开的重要学术期刊;
3.在与学位论文研究相关的领域,获得1项及以上国家级科技奖励、国家标准、国家审定林木良种或审定草种;或获得2项省部级科技奖励、省部级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内外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权;或获徖/span>1项省部级科技奖励、省部级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内外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权,且在学校规定的核心期刊库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span>
4.学科认可且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其他代表性学术成果、/span>
第五 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应获得代表性学术成果,学术成果要求以北京林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与其学位论文主要成果内容相关,同时必须达到以下标准之一9/span>
1.在学校规定的高质量期刊库或核心期刊库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span>
2.获得国家?/span>/省部级科技奖励、国家级/省级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审定林木良种或审定草种、国内外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权或学科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的大赛奖励:/span>
3.在学科认可且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的指导性期刊发表学术论斆/span>1篇或取得其他相应学术成果1项、/span>
经学科讨论,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商议,作出如下补充:
一、对“第四条+/span>4.学科认可且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其他代表性学术成果”一条补充规定如下:
自然保护区学科认定的其他代表性成果包括:
1.作为负责人或核心成员(前3名)完成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或省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论证报告或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等生产实践项目1项,或完成省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地方级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论证报告或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等生产实践项目2项,且在学校规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span>
2.作为主编或主要参编者(剌/span>3名)完成正式出版或通过专家评审验收的自然保护地综合科学考察报告、生物多样性专题研究报告等1项,且在学校规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span>
二、对“第五条+/span>3.在学科认可且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的指导性期刊发表学术论斆/span>1篇或取得其他相应学术成果1项”一条补充规定如下:
(一)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所有学科将CSCD-E收录刊源纳入学科认可的指导性期刊;
(二)自然保护区学科认可的其他相应学术成果如下:
1.作为负责人或核心成员(前3名)完成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或省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论证报告或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等生产实践项目1项,或完成省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地方级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论证报告或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等生产实践项目2项;
2.作为主要参编者(剌/span>3名)完成正式出版或通过专家评审验收的自然保护地综合科学考察报告、生物多样性专题研究报告等1项、/span>
本规定从2021平/span>4月份开始实施,未尽事宜以研究生院规定为准、/span>
北京林业大学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1平/span>7朇/span>2?/span>
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办公 主动公开2021平/span>3朇/span>22日印叐/sp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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