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SPAN>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SPAN>201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的文件精神,现将初逈/SPAN>2016平/SPAN>‛/SPAN>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SPAN>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9/SPAN>
一、发展目栆/SPAN>
充分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加大对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支持力度,提高教师队伍国际化水平和学术竞争力,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富有创新能力、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教学、科研青年学术人才、/SPAN>
二、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陏/SPAN>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6-24个月
2、留学单佌/SPAN>
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或学科专业水平突出的国家和地区的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师从本领域知名学者(正教授)开展研修工作、/SPAN>
3、项目时间安掑/SPAN>
(以201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为准(/SPAN>
外语培训9/SPAN>2016平/SPAN>3朇/SPAN>?朇/SPAN>
项目申报9/SPAN>2016平/SPAN>9朇/SPAN>
留学资格有效期:2016平/SPAN>12朇/SPAN>31?/SPAN>
三、资助内容及经费来源
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赴英国留学的访问学者可申请报销1000英镑以内皃/SPAN>Bench Fee、/SPAN>
项目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与学校挈/SPAN>1:1配套比例共同承担、/SPAN>
四、初选人员条仵/SPAN>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
2、须为各学院青年学术骨干或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具有较大发展潜力:/SPAN>
3、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SPAN>'/SPAN>1970平/SPAN>9朇/SPAN>10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月/SPAN>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月/SPAN>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SPAN>
博士后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SPAN>'/SPAN>1975平/SPAN>9朇/SPAN>10日以后出生),申请时距博士毕业时间应?/SPAN>3年以内;
4、按?/SPAN>‛/SPAN>依托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或课题派出访学“/SPAN>的要求,申请人须在申请及出国研修期间主持校级及以上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在研科研项目和课题(项目结题日期应在2016平/SPAN>12朇/SPAN>31日之名/SPAN>);
5、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未达标者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出国英语培训班);
6、曾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囼/SPAN>6个月以上的国家公派、单位资助公派及自费出国留学人员,须回国后工作满5年后方可再次申请、/SPAN>
五、初选人员推荐原刘/SPAN>
1、各单位要从构建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角度出发,根据学院发展需要,有计划、有针对性的遴选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
2、各单位要重点选拔业务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在本学科教学、科研领域发展中急需的中青年骨干教师作为推荐人选,优先推荐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平台)、优势学科创新团队成员;
3?/SPAN>各学院已纳入教学计划的双语课程授课教师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课程教师优先选派,计划指标重点保障、/SPAN>
六、初选程庎/SPAN>
1、学校发布通知,并根据各单位情况下达初选指标;
2、各单位依据本学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组织项目申报工作。要求申请人填写〉/SPAN>2016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
3、各单位需组织3名(含)以上专家对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外语水平及国外拟留学单位和接收导师等进行评审,确定初选人员并填写《专家评审意见表》;各学院须对初选人员的推选过程、产生方式、推选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4、各单位应对初选人员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并出具有针对性的推荐意见,填写〉/SPAN>2016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意见表》,签字、盖章后统一上报人事处;
5、对于外语条件未达标的初选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参加外语培训。初选人员需在参加培训期间联系国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正教授,取得正式邀请函(明确访学身份、派出时间、研修期限、研修方向及内容、经费来源等主要内容);
6、通过学校审核人员由人事处统一组织进行网上申报,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SPAN>亍/SPAN>2016平/SPAN>12朇/SPAN>31日前派出访学、/SPAN>
七、其他有关说昍/SPAN>
本计划选派人员在访学回国后,需回校服务滠/SPAN>5年方可提出工作调动和辞职,每?/SPAN>1年按2万元补偿学校培养费用、/SPAN>
八?/SPAN>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吉丛/SPAN>张巍
办公地点:行政楼321
联系电话9/SPAN>62336135
附件9/SPAN>
1、〉/SPAN>2016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SPAN>
2、〉/SPAN>2016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意见表《/SPAN>
3、〉/SPAN>2016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家评审意见表《/SPAN>
4、〉/SPAN>2016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SPAN>
5、〉/SPAN>2016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常见问题《/SPAN>
6、《北京林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选派工作流程图《/SPAN>
北京林业大学人事夃/SPAN>
2016平/SPAN>3朇/SPAN>2?/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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