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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事项
1. 2019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在基金委网站另行公布,请随时关注。
2.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请于1月15日后登录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系统登录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
3.2019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时间2019年3月1日开始,学院截止时间:3月4日11:00前。各位老师应在截止日前报送申报材料至主楼1205,具体包括:纸质申请书(附件材料请与申请书装订一起,签字盖章页为封底,双面打印)试点无纸化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优青和青年项目三类只交1份学校备案,其他类项目一式2份。
4.申请人条件、限项规定等详见《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指南》纸质版出版后发给学院,如有需要请联系学院科研秘书,电子版请见基金委网站。
二、申请人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认真阅读《申请指南》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相关管理办法。
2.申请人严格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要求和最新版模板撰写申请书;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学院科研秘书申请开户,已有账号忘记密码的请在系统自行找回。
3.有合作单位参与涉及外拨协作费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并必须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拨款单位、拨款金额及经费使用情况。
4.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指南中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申请人应按照指南中不同类型项目平均资助强度,认真列支预算。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基金委后期核定。
5.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按照《指南》和撰写要求逐项进行形式审查,无误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
6.每退回改动一次项目版本号就会重新生成,请确保提交纸质申请书与最终电子版内容一致、版本号一致。申请人应按要求及时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附件。
三、申报要求
自然科学类在职教师及在站博士后,符合申报条件,无主持在研基金项目者均应按要求申报,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中受限项者需申请其他类型项目。申请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签名严禁代签,如有外单位合作者需加盖外单位公章。
为保障申请工作有序进行,请严格遵循以下时间节点:
1月15日,提前做好选题、文本初稿撰写等准备工作;
1月15日-3月1日,申请人撰写提交申请书;
3月1日- 3日,学院开展形式审查;
3月4日,教师提交纸质版材料至主楼1205;
3月5日,ISIS系统申报功能关闭;
3月5日- 8日,学校集中接收申请书,组织各单位集中审查,反馈问题;
3月9日-10日,项目修改;
3月11日-14日,学校终审;
3月15日,申请书提交基金委。
四、材料提交要求
申请教师应在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段内提交申请材料,主要包括申请书、申请个人自查承诺书。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书原件(一式2份,无纸化试点类型项目1份学校存档)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律双面打印,左侧双钉装订。
注意:封面勿使用光面或亮面铜版纸。附件应和申请书一起装订,若申请材料过厚可以使用A4胶装。提交的2份申请书中,其中一份由二级单位在封面上加盖公章留科技处存档。
“申请人承诺书”、“申请人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1、附件2)需本人亲自签名,一式1份,与科技处存档的申请书装订在一起,置于申请书最前端。
五、其他事项
1.近5年(2014年1月1日后)已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且未获得结项证书的负责人或本年度拟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报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以外的其他类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需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各项目申请人需自行办理江南的注册网址公章)。
2.合作单位盖章。我校项目申请中有外校人员参与的需要盖合作单位章,申请书的盖章页没有版本号,请确定好“项目名称”“申请代码”和“项目组成员”等基本信息不再变更后,提前到合作单位去盖章,填写的单位名称须与所盖公章一致。已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法人单位章。
3. 2019年度拟作为合作者参与外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并需要盖合作单位章的科研人员(不受理脱产研究生单独参加外单位项目的盖章业务),请于3月6日前带齐《用印批办单》、《2019年度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存档申请书1份到科技处办理合作单位章盖章手续,超过时间和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科技处联系人:赵明荻 李耀明 电话:7983 7088
办公地点:综合楼320
学院联系人:邵苏 赵玉泽 电话:6724
科技处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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