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各学院领导督促、落实,班主任负责收齐各班学生户籍迁移证工作,认真审核。
二、班主任收学生户籍迁移证注意事项:
1. 查验学生姓名、曾用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等项目是否清楚,如不清楚请用铅笔加以注明。
2. 出生地与籍贯一栏,要求填写到市或县,如不清楚请用铅笔加以注明,如缺市或县需退回原籍填写后并加盖户口专用章。
3. 户籍迁移地址一栏写“北京林业大学”或“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视为正确。
4. 在户籍迁移证右上角用铅笔注明学生班级,以便区分。
5. 待学生体检完毕后,在户籍迁移证右下方用铅笔注明本人的身高、血型。
6. 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一份,按身份证大小剪下,用胶水粘在迁移证空白处(见样表)
三、班主任收齐户籍迁移证并核对后于9月12日前交到院团总支,保卫处将安排时间到各院现场办公,查验并收回户籍迁移证。查验时间另行通知。
四、凡地域问题无法及时迁户的同学,本人必须于9月18日前到保卫处申报,不申报的将视为放弃迁户,保卫处不再受理户籍迁移事宜。
五、上述时间如有变化,保卫处将另行通知。
六、咨询电话:62338727。
望各院系按照项目要求,认真做好户籍收集工作,在此向支持保卫处工作的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户籍迁移证上所有事项的备注一律用铅笔,使用其它笔做备注迁移证将会作废。
北京林业大学保卫处
201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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