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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听亲人讲‘四史’”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1-01-27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关于在北京高校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主题活动的工作方案》(京教工〔2020〕75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我听亲人讲‘四史’”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我听亲人讲‘四史’主题征文活动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我听亲人讲‘四史’”为主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家校同行、师生同行创作主旋律征文作品,引导青年学生坚定不移与党中央同心同路、同向同行,自觉投身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历史进程,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百年华诞,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二、参赛对象

江南的注册网址本科生及研究生

三、活动规则

1.参赛者应紧扣“我听亲人讲‘四史’”这一主题,利用寒假时间,采访并记录家人、师长等亲身经历的“四史”,创作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的征文作品,阐释与弘扬将个人发展融入时代发展潮流的价值精神。

2.参赛者应向采访对象说明活动概况,在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采访、创作、投稿活动。参赛作品要求不存在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未经发表或未曾参加同类型征文活动。严禁编造、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

3.征文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字数不超过2000字。遵照统一格式排版,标题为二号黑体加粗,正文为三号仿宋_GB2312,行距为28磅。可插入与文章相关的原创图片。本次提交征文不接受手写稿。

四、评选安排

1.学院组织征集:2月1日-3月15日。

2.学校选拔推荐:3月16日-4月5日,学校将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并将全校前20名推荐至北京市参与市级组织评选。

3.征文修改提升:4月6日-4月15日,学院组织推荐至北京市评审的征文学生作者,按照评审专家意见修改论文。

4.市级组织评选:4月16日-5月15日。

5.颁奖阶段:5月16日至6月15日,公布获奖名单,举办颁奖典礼,展示优秀作品。

五、提交方式

1.作品由参赛学生所在学院统一推荐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

2.同一参赛者参与创作的作品最多报送1篇;每个学院提前开展院内选拔,遴选推荐至少3篇作品参与校级评审。

3.各学院将签字扫描版报名表(附件1)、盖章扫描版的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2)和征文word版(命名为“排序序号-学院-作者名-作品名”),于3月15日前提交至sxjy@bjfu.edu.cn。

4.为保证评审公平性,在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公布评审结果前,请各学院不要对参赛作品进行网络宣传。

附件:1.报名表(点击下载)

2.学院推荐汇总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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