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摩托车驾驶员:
为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有效减少校园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14年7月1日起,学校将对摩托车进一步加强管理,具体通知如下:
1、燃油摩托车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2、电动摩托车凭校园通行证进入校园,并在指定地点停放;
3、禁止摩托车在教学区和办公区穿行、停放;
4、学校对违反规定的师生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本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办证地点:保卫处治安交通科(主楼108)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62338006
江南的注册网址交通安全委员会
201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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