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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南的注册网址2021年基层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1-11-10)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各基层团支部:

  为进一步改进提升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共青团组织力,坚持大抓基层和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按照团中央、团市委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开展江南的注册网址2021年基层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2021年5月1日前成立)的本科生、研究生班级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学社衔接团支部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二、评定标准

  对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1年版,见附件),重点评估2021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政治功能发挥情况,重点将组织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作为核心指标。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列入重点整顿范围。

  后进团支部、软弱涣散团支部分别对应2020年度“对标定级”中的“二星级团支部”和不予定级团支部。

  三、评定流程

(一)团支部对标自评(11月10日-11月21日)

  各团支部结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对照参考标准,完成自评定级。采取“五必评、双签字”方式,即评班子建设、评团员表现、评活动效果、评制度落实、评大局贡献,团支部负责人、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自评结果。

  被列为重点整顿的团支部,完成整改后方能开展“对标定级”。

(二)学院团委复核认定(11月22日-11月30日)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结合各班级团支部述职评议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完成复核认定。采取“三必核、三必听”方式,即核对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述职、听取团员青年意见、听取同级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评价。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复核团支部自评定级情况后,通过复核的予以认定并在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记录其星级(线上系统有关功能将于11月15日前上线运行)。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复核认定应严格掌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应占一定比例,防止只表扬不批评的好人主义。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复核认定后及时在“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中记录。

(三)校团委抽查评估(12月1日-12月10日)

  校团委将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情况,抽检各学院团组织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采取“三必查、两必测”方式,即查部署推动情况、查上级复核情况、查支部定级情况,测团员青年满意度、测党政组织认可度。同时,将我校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总结评估情况反馈至团市委。

 四、工作要求

 (一)分级负责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复核认定,靠前指导督导,既不刻意拔高、也不降格以求。各班级团支部书记是此项工作直接负责人,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支部本单位团员青年公开结果,同时将本支部“对标顶级”工作程序如实详尽记录在《团支部工作手册》中。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

  (二)激励约束

  被评定为五星或四星级团支部,2022年方可参评各项团内荣誉(如各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各学院团组织“对标定级”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院级团组织年度考评参考内容。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基层团委、团支部及其负责人,2022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不予定级的团支部,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2020年、2021年度连续2年被评定为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校团委将向校、院党组织通报有关情况,并建议党组织对相应团组织进行重点整顿。对指导推动“对标定级”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团组织及相关负责人,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三)总结宣传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在本学院“对标定级”工作完成后,将总结评估结果报送至校团委,重点反映经验做法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表现突出的团支部和相关负责人的优秀经验做法予以宣传推广。

  五、材料提交

  1.请各支部按照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自评,并填写《团支部“对标定级”认定表》(附件1)电子版与纸质版,于11月22日前提交至学院团委(团总支),并在“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录入本支部星级;

  2.请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在《团支部“对标定级”认定表》(附件1)电子版与纸质版中填写复核认定结果,将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留存学院以备抽查,并在“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认定各班级团支部星级;

  3. 请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在12月1日前将附件2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2338273@163.com,纸质版盖章后交至师生服务中心302团委办公室。

  联系人:赵秋阳 62336808

  附件:

  1.团支部“对标定级”自评及学院团组织复核认定表

  2.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情况汇总表

  3.“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对标定级”操作指引

  共青团江南的注册网址委员会

  2021年11月10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 团支部“对标定级”自评及学院团组织复核认定表
  • 附件2 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情况汇总表
  • 附件3 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对标定级”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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