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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团中央《关于在“211工程”高校中实施“优秀大学生西部基层建功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团学网络管理中心 作者: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2-03-09)
各学院团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书记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团中央书记处的部署和要求,团中央学校部将于今年2月至4月期间,主要面向“211工程”高校开展有关工作,引导优秀毕业生到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和基层一线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事业发展空间最广阔的地方去发挥聪明才智、展现人生价值。

根据《关于在“211工程”高校中实施“优秀大学生西部基层建功计划”的通知》的工作安排,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

优秀大学生西部基层建功计划

二、工作目标

引导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主动到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和基层一线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就业,在与实践相结合、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过程中经受锻炼、建功立业。

三、人员选拔范围

此项工作中的“优秀大学生”重点指全国、省、高校三级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学员(主要包括我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中担任或曾经担任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和副主席,校社团联合会主席和副主席,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和副主席,学生身份的校、院系团委副书记等职务的学生骨干,也包括一部分其他学生)。

2012年度全国人员选拔规模计划在400人左右。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及宣传动员阶段

各学院团委应及时了解、掌握本院毕业生整体就业情况,特别是到西部地区就业创业的学生情况;重点关注已确定和有意愿到西部地区就业创业的学生骨干的有关情况,做好跟踪了解工作。同时深入挖掘本院到基层就业创业的典型人物,通过校内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二)人员报名阶段

各学院要在本学院优秀毕业生特别是全国、省、高校三级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学员中,认真遴选理想坚定、素质过硬、具有发展潜力的应届毕业生,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渗透、报名动员工作,引导他们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主动到西部地区基层一线就业。

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有关表格(见附件),并于3月13日(周二)前将电子版发送至62338273@163.com,同时将打印版于3月13日中午11点前送至活动中心405室。

(三)初审推荐阶段

按照本人志愿与学院推荐相结合的原则,校团委将审核研究、确定我校有意向到西部基层工作的学生初步人选,报送至团中央学校部。

(四)复审遴选阶段

按照本人志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由团中央学校部、省级团委共同研究、确定有意向到西部基层工作的学生人选,并了解、掌握各自的具体就业地域、岗位意愿。

(五)岗位对接阶段

由西部地区各省级团委与当地组织部门接洽,了解当地近年来在开展青年干部培养和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以及对高校优秀毕业生的实际需求等情况。

在开展以上工作的基础上,由团中央学校部会同有关省级团委和学生所在高校党委,与西部地区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对接,按照定向推荐、定向选调的原则,研究、确定学生的就业岗位安排。

此项工作是团中央书记处贯彻落实中央书记处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团委要给予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同时要立足于此项工作的有效推动、长期开展,将工作与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团的重点工作相衔接,与在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加强人才引进和干部培养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相结合,努力扩大工作影响,提升工作效果。

联 系 人:杨实权

联系电话:62338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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