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新闻网]教育部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发布日期:2014-08-30 点击数:]
日前,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教监〔2014〕4号),《通知》要求各高等院校认真贯彻执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教育、强化监督检查。教育部统一监督举报电话:010–66092315、66093315。

学校党委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通知》精神,迅速将《规定》要求传达到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10–62338218、62336014;举报邮箱:jiwei302@bjfu.edu.cn。

为纠正教师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规定》指出:

  一、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三、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五、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规定》要求,学校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带头执行规定,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职责。广大教师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开除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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