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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学】关于自然保护区学院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查重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和江南的注册网址《关于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工作的通知》(北林教发[2017]1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维护学术诚信,建立健全本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监管机制,学院依据实际情况,决定开展本科毕业论文查重工作。

1、查重范围

1)面上抽检:2017519日,学院参检学生名单由教务处使用第三方软件抽取,占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专业2017年本科毕业论文的20%,名单见附件1

2)参评校级优秀的本科毕业论文100%查重。

2、查重标准

1)合格标准:总文字复制比≤35%

2)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推荐标准(以下简称推优标准):总文字复制比≤25%

3、查重结果应用与处理

1)原则上查重范围内的每篇本科毕业论文必须进行两次查重。查重后,学生必须对重复内容尤其是论文核心部分的重复内容进行修改,报导师审核确认。

2)达到合格标准的毕业论文方可进行答辩。

3)首次查重达到合格标准的,经导师审核同意后,学生可选择不参加第二次查重;首次查重未达到合格标准,但第二次查重达到合格标准的,原则上论文成绩不能评为优秀

4)在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过程中,首次查重未达到推优标准的,将取消推荐资格;两次查重后仍然未达到合格标准的,论文成绩记为不及格

5)在查重过程中,如果学生或导师对查重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认定申诉毕业论文的总文字复制比是否合适、是否需要进行第二次查重、是否可以参加答辩、是否具有推荐校级优秀的资格、以及认定论文的最终成绩。认定结果需报教务处备案。

6)对于拒绝参加查重,或查重后拒绝修改论文且未提出申诉的学生,不允许参加答辩。在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过程中,拒绝参加查重,或查重后虽然达到合格标准但拒绝修改论文且未提出申诉的学生,论文成绩不能评为优秀;查重后未达到合格标准,拒绝修改论文且未提出申诉的学生,论文成绩记为不及格

7) 学生上传查重的毕业论文必须与本人实际论文一致,否则取消答辩资格;答辩后查出的,论文成绩记为不及格

4、查重时间

1)第一次查重阶段:522-64

2)第二次查重阶段:65-611

5、相关说明

1)毕业论文查重工具操作说明,查阅附件2-4,或查看教务处网站http://jwc.bjfu.edu.cn/jwkx/248616.html

2)学生查重免费。

3)检测结果以知网为准,万方只是辅助自查手段,每位学生可以申请1万方数据库的查重监测。

4)本工作安排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因为学院是首次开展查重工作,若出现本文未涉及的情况,上报学院,将统一报教务处研究处理。

联系人:齐磊,电话:62336724

附件1:自然保护区学院2017年查重学生名单

附件2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使用说明(学生)

附件3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使用说明(指导教师)

附件4万方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使用说明(学生)

自然保护区学院

2017522


相关附件
  • 附件1:自然保护区学院2017年查重学生名单
  • 附件2:“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使用说明(学生)
  • 附件3:“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使用说明(指导教师)
  • 附件4:“万方”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使用说明(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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