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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选拔2016-2017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

根据中加两国政府教育交流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访问学者参加2016-2017学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China-Canada Scholars’ Exchange Program)赴加拿大有关高校研修。

一、选派规模

不超过100·/年,即每年录取人员留学期限之和不超过100个月。

二、留学及资助期限

4-12个月。期间不得提前或中途回国(特殊情况除外)。

三、资助内容

(一)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加方提供在加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约2200加元/月)、由加出入境城市至留学目的地的食宿费(最高为350加元)及医疗保险费用。

四、被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身心健康。

(二)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5630日及以后出生)。

(三)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四)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五)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详见附件1

(六)对于来自高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教学或研究人员:

1、具有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硕士毕业后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2、学术水平和研究计划的学术质量将作为选拔的首要标准。

3、优先考虑研究课题旨在促进对加拿大认识和了解者。

4、优先考虑可通过出版专著、在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等方式使其研究成果广泛传播的人员。

五、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请于2016610-2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完成网上报名。网报时,受理机构名称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项目名称请选择中加学者交换项目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外方奖学金申请表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7、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9、外方合作者简历

10、其他材料

六、评审、录取办法

我校择优推荐候选人名额不超过3人,各学院限报候选人不超过1人。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加拿大驻华使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项目候选人。

七、评审及录取安排

20167-8月:材料评审

20168月:面试

20169月:发放录取通知

派出时间一般为201612月底前。

八、申报材料提交

1、申请人于2016610-620日完成网上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并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整理于620日之前提交学院,一式一份

2、学院统一报送人事处。

九、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庭秦张巍

联系电话:62336135

国家留学基金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佳睿/陈晨

联系电话:01066093952/010-66093951

电子邮件:ca@csc.edu.cn

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A313

编:100044

江南的注册网址人事处

2016523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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