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加两国政府教育交流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访问学者参加2016-2017学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China-Canada Scholars’ Exchange Program)赴加拿大有关高校研修。
一、选派规模
不超过100人·月/年,即每年录取人员留学期限之和不超过100个月。
二、留学及资助期限
4-12个月。期间不得提前或中途回国(特殊情况除外)。
三、资助内容
(一)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加方提供在加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约2200加元/月)、由加出入境城市至留学目的地的食宿费(最高为350加元)及医疗保险费用。
四、被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身心健康。
(二)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5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三)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四)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五)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详见附件1)
(六)对于来自高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教学或研究人员:
1、具有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硕士毕业后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2、学术水平和研究计划的学术质量将作为选拔的首要标准。
3、优先考虑研究课题旨在促进对加拿大认识和了解者。
4、优先考虑可通过出版专著、在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等方式使其研究成果广泛传播的人员。
五、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请于2016年6月10-2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完成网上报名。网报时,受理机构名称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项目名称请选择“中加学者交换项目”。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外方奖学金申请表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7、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9、外方合作者简历
10、其他材料
六、评审、录取办法
我校择优推荐候选人名额不超过3人,各学院限报候选人不超过1人。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加拿大驻华使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项目候选人。
七、评审及录取安排
2016年7-8月:材料评审
2016年8月:面试
2016年9月:发放录取通知
派出时间一般为2016年12月底前。
八、申报材料提交
1、申请人于2016年6月10日-6月20日完成网上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并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整理于6月20日之前提交学院,一式一份;
2、学院统一报送人事处。
九、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庭秦张巍
联系电话:62336135
国家留学基金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佳睿/陈晨
联系电话:010-66093952/010-66093951
电子邮件:ca@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A3楼13层
邮编:100044
江南的注册网址人事处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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