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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2016年因公临时出国、因公赴港澳出访计划报送通知及寒假出访受理通知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统筹规划我校2016年因公临时出国、因公赴港澳工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北京市港澳事务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就报送2016年因公临时出国、因公赴港澳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人员:拟2016年出访的我校正式在编在岗的中国籍教师及职工;

出访天数:90天以内(离、抵北京之日计入批准天数中,不含90天)的出访计划;

出访团组类别:我校自组团、双跨团组、随北京市项目团组(计划表里只报送我院出访的人员及人数,有外院一起出访的,请在备注说明人员及人数,以免重复统计);

出访计划类型:因公临时出国计划、因公临时出国单列计划及因公临时赴港澳计划3类(因公临时出国单列计划专程赴我国陆地接壤的毗邻国家,包括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蒙古、朝鲜、越南、老挝、缅甸、印度、不丹、尼泊尔、巴基斯坦、阿富汗共14个国家)以及泰国、柬埔寨、孟加拉国、乌兹别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5个周边国家的出国团组,出访计划中如非专程赴上述国家,还有赴其他国家(地区)出访任务的团组请按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类计划填报);

经费来源:财政拨款、邀请方负担、其他(费用来源指团组费用的资金源自何处,如为多方出资,需标明所有出处。财政拨款的定义请咨询财务处);

出访时间:应尽量具体到“月”,如暂无法确定,可具体到“季度”;

出访人员:仅填报本单位人员,双肩挑类型人员从其行政职务所在单位上报;

二、严格执行出访计划管理制度

请各位老师严格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填报出访计划,学院及国际合作处会根据往年的填报及执行情况予以审核,出访总量基本按近3年实际执行任务计划数(人次数)的平均数执行。

计划执行中履行报批手续。凡遇特殊情况,出访内容有所调整或未列入计划的团组,原则上不予办理,除非学院有老师自动放弃名额,经书面申请和学院同意后报学校和北京市外办审批同意后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计划执行(各类出访计划之间的名额不予调整,仅可在该计划类型内调整)。未列入计划且无法调剂的团组出访任务不得申报。对于已向国际合作处提交申请材料,后要求取消或推迟办理的计划内出访团组,需及时向国际合作处提交取消或推迟原出访任务的书面情况说明(团长亲笔签名并盖所在单位公章),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后取消原任务批件或重新申报新出访任务计划。

三、严格执行外事管理工作规定程序,控制因公出国(赴港澳)规模。因公出访必须通过因公出国(境)审批渠道办理手续,严禁未经审核审批、自行持因私护照前往外国驻华使馆申办签证,严禁持因公证件因私出国(境)。各申报人应按照学校已下发的最新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北林校发【20155号)要求填报计划,不得申报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和考察性出访计划;出国参加国际会议等任务计划要有选择,不得派员参加一般性国际会议(指无实质内容和作用的各种研讨会、洽谈会、展销会等),参加国际会议要有口头报告、海报张贴或主持会议等实质性公务活动内容,不得逢请必到;单位正职不得同团出访,严格控制文体交流团组中的党政干部比例。严禁组织或参加考察性、无实质性内容或营利性的双跨团组。不得派人参加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下属的无出访来访外事审批权的学会、协会、基金会、培训中心等单位组织的双跨团组,原则上我校不组织双跨团组。

四、严格根据工作需要和经费预算制定因公临时出国、因公赴港澳出访计划,严格将因公临时出国、因公赴港澳经费开支控制在预算内。如申请人为持有其他国家绿卡(长期居留权)、非北京市户籍、或已有有效的拟因公出访国家签证(不论是持因私护照或是因公护照申请过)或赴港澳签注(不论是持因私港澳通行证或是因公港澳通行证申请过)的请在计划表备注栏中详细备注有关信息(计划表请见附件)。

请各位老师根据需要及要求填写附件对应的计划表,并于20151228日(周一)前将电子版发送gaojujuan996@qq.com,同时提交纸质版至主楼1204(需本人签字)。有因公出访计划的教师请留出足够的受理时间(一般提前3个月,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相应延长提前申报的时间)申报任务并根据江南的注册网址因公短期出国(境)手续办理须知要求准备齐全相关申报材料,以免影响按期出访计划2016年3月31日之前出访的老师请务必2016年1月9日启动校内审批手续,逾期将不予办理,请予以配合。详细通知见后文)。

附:12016年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表

22016因公临时出国单列计划表

32016年因公赴港澳计划表

学院联系人:高居娟 6508

国际合作处联系人:陈若漪8095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

20151218

友情链接:

江南的注册网址因公短期出国(境)手续办理须知(NEW!)

http://international.bjfu.edu.cn/ygcgj/ygcgbsxz/120549.htm

流程介绍

http://international.bjfu.edu.cn/ygcgj/bxlc/

关于2016年寒假因公短期出国(境)、因公赴台团组受理通知

各学院、处(部):
学校将于20161月下旬开始放寒假,为方便我校教职工办理因公临时出国(境)、因公赴台审批及后续办理因公短期出国(境)审批、因公出国(境)证件、签证(签注)等手续,请计划于2016331日前出访的各因公短期出国(境)、因公赴台团组于201619日前务必启动校内审批手续,拟申请出访团组必须先经所在单位批准列入所在单位2016年上报计划报批任务时可用邀请信复印件,具体要求请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上“因公出国(境)”或“因公赴台”栏目下的“办事须知”中的“江南的注册网址因公短期出国(境)手续办理须知”或“江南的注册网址因公赴台交流手续办理须知”的要求准备相应任务申报材料。上级下达因公出访批件后方可办理因公出访证件和后续签证(签注)手续,办理签证时根据各国要求提供邀请信原件等材料,详情可见“数字校园平台”下“教师信息系统”下“国际合作”系统,进入该系统后点击“个人业务”下“因公出国(境)”下的“签证手续”栏目查询有关内容,并于2016年1月9日前将所有准备齐全的办理因公临时出国(境)或因公赴台材料递交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办公室(行政楼322室,电话:62338095)办理相关事宜。寒假原则上只办理201619日前已受理的团组。
特此通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

2015年12月18日


相关附件
  • 附件一 2016年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表.doc
  • 附件二 2016年因公临时出国单列计划表.doc
  • 附件三 2016年因公临时赴港澳单列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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