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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基本流程
作者: 发表日期:2005-11-27 浏览次数:

一、 择业准备

1、准备书面材料

书面资料包括毕业生推荐表、求职信、简历、成绩单及各种证书、已发表的文章、论文、取得的成果等。

2、填写毕业生推荐表

毕业生推荐表是学校发给毕业生填写的并附有学院及学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书面意见的推荐表格。因为该表格是学校正式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书面材料,所以具有权威性和可靠性,需认真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整洁。

因学校发给毕业生的正式推荐表(即加盖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公章的推荐表)每人只有一份,所以自己可多复印几份,以备在双向选择过程中与其他材料一起送给有关用人单位。只有当用人单位决定录用且你本人亦愿意与之签三方协议书时,才能将盖有学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公章的推荐表送给单位。

3、撰写求职信

求职信是针对特定的用人单位写的。求职信要集中突出个人的特征与求职意向,书写要清晰、简明,态度要诚恳,用语要得当并能打动招聘人的心。写好求职信是敲开择业大门的重要步骤。

4、撰写简历

简历是针对特定的工作岗位写的。简历主要叙述求职者的客观情况,浓缩大学生活的精华部分,将相关的经验、业绩、能力、性格等简要的列举出来,以达到推介自己的目的。文字要写得简洁精炼,切忌拖泥带水。简历并没有固定的格式,对于社会经历较少的大学毕业生,一般包括个人基本资料、学历、社会工作、社会实践、课外活动、所获荣誉、兴趣爱好、特长等。

二、 掌握就业政策

认真学习相关就业法规政策及学校文件,积极主动地参加所在院系就业工作小组负责老师举行的各种会议,以了解国家就业政策及学校的实施意见,使择业行为理性化、规范化。

三、 获取有效的就业信息

其方法和渠道大致如下:

1、国家主管部门、学校以及具备条件的各种人才中心组织举办的供需见面会、招聘会、洽谈会等。

2、校内外的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3、学校和学院就业工作小组负责老师提供的信息。

4、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计划指导下,在学校允许择业的范围内,毕业生可以采取:(1)直接到目标单位自荐;(2)寄发求职信;(3)请老师、同学、亲友协助等方式联系单位;(4)电话和网络联系就业单位。

5、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取社会需求信息。

6、通过就业实习、社会实践等活动了解社会需求。

四、参加学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举办的就业系列讲座及就业咨询活动,免费到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就业信息资料室和网络中心查阅毕业生就业相关材料和信息,以掌握必要的包括笔试、面试在内的择业方法和技巧。

五、在慎重选择、认真考虑的基础上,与用人单位和学校签定三方协议书。

具体程序是:凭用人单位的正式接收函到学院负责毕业分配的老师处领取一式三份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本人填写完相应表格并经有人事权的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再持协议书到学院及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签字盖章。协议书由毕业生本人、用人单位、学校各持一份。同时,毕业生与单位商定的其它条款需在协议书备注栏中注明。

六、进入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所属在京单位或者北京市所属单位的毕业生到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签字盖章时,一般需携带国家人事部或北京市人事局印发的毕业生接收函,也可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另行办理,并把回执递交用人单位。有关省、市、区需要毕业生填写落户审批表的,也可到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同时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七、申请不参加就业和自费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可到学院负责毕业分配的老师咨询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八、参加校医院组织的毕业体检和毕业教育及鉴定工作。

九、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并领取由北京市教委签发的就业报到证。

十、办理专递档案、户口、党、团组织关系等离校手续,按时到接收单位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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