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学校检查考核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发布日期:2014-11-19 点击数:]

近日,学校党委下发《关于开展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的通知》,定于11月中旬—12月下旬对全校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优工作。《通知》对检查考核的组织领导、检查考核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安排进行了具体规定。

本次检查考核,由学校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学校成立检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吴斌担任;副组长由校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陈天全、党委副书记全海担任。

此次检查考核分为自查自评(各单位须在11月28日前提交自查报告和自评表,并自愿参与申报先进)、检查测评、考核评选三个阶段。拟评选出2-3个2014年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在2015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和奖励。

学校党委要求,全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考核工作,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全面总结和检查本单位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本部门业务管理工作,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任务的情况。

有关此次检查考核的纸质通知已发至各单位信箱。相关文件和参考材料详见纪委公共邮箱。有关此次考核的详细内容,请联系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62336014)。

来源:绿色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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