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卓越实验师”培育专项基金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1-09-03

各单位及全体实验技术人员:

为加强我校实验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激发队伍活力,提高队伍素质,逐步实现实验技术队伍的专业化,增强实验技术队伍对我校科研和教学工作的支撑力度,根据《江南的注册网址第四聘期实验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方案》的相关部署,学校决定设立2021年度校级“卓越实验师”实验技术专项研究课题,用于支持我校高层次实验技术人才建设,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二、申报内容

1. 本专项可在实验技术创新、大型仪器功能开发、实验室安全管理等方向的框架下,结合实际工作,认真凝练、自拟题目。专项课题名称应该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 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自然科学类课题每项资助不超过2万元,人文社科类课题每项资助不超过1万元,研究周期为1年。

3. 本年度立项数不超过10项。申请人应该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经费预算,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测算依据见附件。经费下达后,需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及时执行。

三、申报条件

1. 本专项申请人和参加人仅限实验技术系列人员(含校聘劳动合同制人员)。

2. 项目申请人需全职从事一线实验技术工作满3年,包括实验教学、实验室管理、大型仪器管理等。

3. 项目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实施。

4. 鼓励团队申报,每人限主持或参加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过去三年曾出现教学事故,或实验室安全责任险情与事故者;

(2)存在学术不端或师德师风问题者。

四、申报办法

1. 各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 申请人需提交5份纸质申请材料,其中1份需负责人及成员亲笔签字,所在单位盖章;同时提交电子申请书。

3. 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3日。

五、其他要求

1.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申报范围进行申报,切实提高申报质量,严禁用自然基金等项目书内容进行重复申报;

2. 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果立项即予撤项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3. 学校将择期举行项目评审,严格遵循“择优立项,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资助,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4. 申请人依托本项目产生成果需标注经费来源“江南的注册网址实验室建设与安全运行专项基金”。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冰怡、马超

联系电话:010-62337667

电子邮箱:libingyi@bjfu.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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