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江南的注册网址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卫生实验室创建评比行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0-05-07

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江南的注册网址关于开展爱国卫生“十大”行动工作部署,创建良好的实验室安全卫生环境,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树立安全生产理念,打造健康、整洁的实验室安全环境,为建设“无疫、美丽、和谐校园”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安全卫生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持良好有序的环境卫生条件是安全开展实验的空间保障。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通过组织安全卫生实验室创建评比活动,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彻底整治实验室环境卫生,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与实验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建立实验室安全长效机制,巩固实验室安全创建成果。

三、工作机构

成立学校安全卫生实验室创建评比专项行动工作组(以下简称专项工作组),统筹部署、落实专项行动任务。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邹国辉

副组长:杨雪松

成 员:实验室管理处、林木育种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花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精尖创新中心、各学院主要负责人。

四、工作任务

(一)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有序

全面清除与实验无关的杂物和废弃物,废旧闲置设备尽快报废;实验室各类物品摆放有序,常用器具放置于固定区域并张贴相关安全警示图标;禁止存放私人或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实验人员要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做到实验台干净、设备整洁,实验完毕做到物品归位;仪器设备上无张贴非正常渠道的维修广告等无关信息;严禁在实验室饮食及睡觉过夜;实验室有卫生值日记录。

(二)规范化学品储存与使用管理

化学品应存放在专用化学品柜、化学品存储室,保证通风、隔热、避光、安全;化学品分类存放,配伍禁忌化学品不得混存、固体液体不混乱放置;化学品标签显著、完整、清晰,建有化学品动态使用台账、危险化学品目录,配备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或安全周知卡,及时清理过期药品;危险化学品有专人负责、台账清晰。危险废物暂存区域明确,标识清晰;危险废物不得与生活垃圾混放,并及时移送学校危废暂存室处理,严禁倾倒入实验室排水系统。气体钢瓶按要求存放,存放点须通风、远离热源、避免暴晒,配置气瓶柜或气瓶防倒链、防倒栏栅。实验室冰箱中未放置非实验物品,且物品标识明确,冰箱内经常清理,保持整洁。不在烘箱等加热设备内烘烤易燃易爆化学试剂、塑料等易燃物品。

(三)保障实验室水电安全

水槽、地漏及下水道畅通,水龙头、上下水管无破损,无跑冒滴漏现象;废弃不用的水管水龙头应及时拆除或封闭;水池周围保持整洁,及时清洁;实验过程节约用水,水龙头及时关闭。实验室不得私自改装电路,私自拆装固定电源插座,乱拉乱接电线电缆,接线板串接供电;不使用老化的线缆、花线和木质配电板;电源插座须固定;废弃不用的配电箱、插座应及时拆除或封闭;大功率仪器使用专用固定插座,长期不用时,应切断电源。

(四)确保实验室消防安全

保持实验室消防通道畅通,公共场所不得堆放仪器和物品;实验室应配备烟感报警器及合适的灭火设备、灭火器、消防沙桶、消防喷淋等设备设施,保证正常有效、方便取用;不得私自挪动实验室周围的消防器材,或将消防器材挪做它用。实验仪器设备周围不存在易燃物或物品堆积影响散热;使用烘箱、电阻炉等加热设备时有人值班或者定时检查;高压容器、高速运转设备、高温电器设备、24小时不断电设备无安全隐患。严禁在实验室吸烟、使用电取暖器、可燃性蚊香;严禁在实验室内为手机、充电宝、电瓶等非实验设备充电。

(五)完善实验室安全警示标识

每个房间门口挂有安全信息牌并及时更新,信息包括:安全责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涉及危险源的实验场所,还应有明确的警示标识、涉及危险类别、防护措施等信息。实验室危险设备、危险区域张贴规范的安全警示标识。

(六)做好实验人员防护

实验操作规范,严禁实验期间擅离职守。实验人员需配备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具,凡进入实验室人员需穿着质地合适的长袖实验服或防护服,按需要佩戴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安全帽、防护帽、呼吸器或面罩等;进行化学、生物安全和高温实验时,不得佩戴隐形眼镜;操作机床等旋转设备时,不穿戴长围巾、丝巾、领带等;穿着化学、生物类实验服或带实验手套,不得随意出入非实验区。实验室应急喷淋与洗眼装置周边无杂物堆积,能正常使用。

(七)加强实验室日常管理

严禁在实验室内做与实验无关的任何事项。实验室所有房间均须配有应急备用钥匙,且集中存放,专人管理,应急时方便取用。加强日常值班值守,做好值日记录;定期做好设备设施维护,确保使用安全。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环境卫生检查,督促实验室相关责任人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具体安排

(一)疫情防控期间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5月15日前)

各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按照工作方案内容及《实验室安全卫生自查项目表》(附件)对本单位管辖的各类实验室环境卫生进行全面、彻底整治,不留死角。实行问题排查、登记、报告、整改的“闭环管理”,严格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于5月15日前将自查项目表反馈到实验室管理处(综合楼220室)。

(二)师生员工返校后自查自纠阶段(师生返校后1周内)

各单位再次按照工作方案内容及《实验室安全卫生自查项目表》对本单位管辖的各类实验室环境卫生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于师生员工返校后1周内将自查项目表反馈到实验室管理处。

(三)现场检查阶段(2020年5月-2020年12月)

专项工作组将于5月份及师生员工返校后1个月内开展集中检查,同时不定期开展日常随机抽查,及时宣传优秀典型,通报脏乱差实验室,晾晒场景,推进整改。对于整改不力、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将予以封停,直至整改到位。

(四)总结评比阶段(2020年12月)

学校将对安全卫生实验室创建工作进行总结梳理,召开专题会议,评比最佳组织奖、安全卫生实验室和先进个人,树立学习典型,巩固创建成效,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动员

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到位、行动到位,结合本次爱国卫生行动和安全卫生实验室创建评比行动,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与动员工作,充分调动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全面推进,加强措施落实

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部署,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安全卫生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对危险源集中、空间紧张等问题突出的场所整治,制定奖惩措施,树立先进典型,加强宣传教育,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进工作中,要注意留存对比照片、工作照片、工作记录等资料,及时总结工作成效,为创建评比行动积累支撑材料。

(三)巩固成果,促进长效稳定

各单位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做好安全卫生实验室长期建设工作,将集中式清理向常态化整治转变,从突击清理向日常规范转变。做到抓日常,确保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到位;抓落实,对照隐患整改清单,查处落实整改,做细做实;抓长远,确保实验室安全长效稳定。

联系人:程雨萌 于 斌

联系方式:62337667

附件:实验室安全卫生自查项目表

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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