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江南的注册网址2017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的通知

来源: 实验室管理处 作者: 实验室管理处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7-04-26

各相关学院及实验室:

为规范和加强依托我校建设的国家、省部(市)级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推动实验室的基础研究和基础应用技术自主创新,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学者交流,提升学术水平,使实验室成为高水平科学和技术研究的重要基地,学校设立实验室开放基金,用于资助与实验室研究方向有关的基础研究和基础应用开发研究。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金立项范围

开放基金面向依托我校建设的国家工程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北京实验室和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立项资助(实验室名单详见附件)。立项基金须符合本实验室研究方向,优先资助在本学科研究方向相关领域具有创新性、前瞻性的课题。

二、资助计划

本基金资助期限为11.5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1761日–20181231。经费申报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万元/项。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应为本实验室以外的校外研究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且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科技成果突出,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711日(含)以后出生);

2.同一申请人只能牵头负责1个项目,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2个项目;

3.不得以任何已经获资助的同一项目重复或变相重复申报;不得以本年度内已经申请了各级科技计划的研究内容进行重复申报。

四、申报组织程序

1.各相关学院组织实验室积极申报,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开放基金的申报工作;

2.各实验室制定《※※※实验室开放基金申报指南》,并在相关学院和实验室网页公开发布,集中受理;

3.各实验室应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组织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充分论证和凝练,确保申报项目研究方向和内容符合本实验室的研究领域,择优向学校推荐申报项目,保证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每个实验室限申报2项;

4.各实验室于2017525日将实验室开放基金申报书一式7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双钉装订成册)报送实验室管理处。学校将择期举行基金评审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雨萌孙月琴

联系电话:62337667

附件:1.依托我校建设的国家、省部(市)级实验室名单

2.实验室开放基金申报书(格式)

实验室管理处

2017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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