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和自查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3-05-07

关于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和自查的通知

各学院及实验室:

四月份,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发生了一起投毒案,一名研究生遭投毒至死,用于投毒的是一种剧毒化学品N-二甲基亚硝胺;南京理工大学废弃实验室发生爆炸造成1死3伤的事故,此类案件的发生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同时暴露出一些高校在危险化学品管理上的漏洞和不足。为此,北京海淀公安分局专门召开了“加强大中院校剧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会议。根据安全工作会议的精神,为确保我校实验室和师生的人身安全,预防此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管理和检查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和实验室要根据国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学校下发的《江南的注册网址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管理好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

二、目前,我校实验所用的所有的剧毒化学品要由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统一采买和保管。严禁单位和个人私自采购和储存剧毒化学品,违者将由单位领导和个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根据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学校领导的要求,各学院和实验室要按照国标《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管制化学试剂申报及相关制度→《剧毒化学品名称》)的剧毒化学品种类,立即开展自检自查活动,严格检查本单位实验室所有的化学试剂是否有剧毒化学品。

四、各学院如果发现有剧毒化学品,要统一上报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上报、上交时间应在5月17日之前。同时要填写一份“剧毒化学品使用说明”, 要写明剧毒化学品的名称、包装规格、数量和质量(要重量到克)等,各单位领导和使用教师要签字,单位应盖章。

五、5月17日之后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要对各学院的实验室,进行剧毒化学品相关的检查。

六、联系人:刘洋、王建军

联系电话:62337701

江南的注册网址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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