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p>

最高法环资庭一行莅临我院法学系调研林权法律问题
发布时间?016-03-04

2016平SPAN lang=EN-US>3朇SPAN lang=EN-US>1?/SPAN>,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魏文超、审判长王季君,助理审判员武建华、晏景、吴凯敏、朱婧、书记员冯哲元等一行七人莅临我院法学系,就我国林业现代化背景下的林权法律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会议在学研中心C1233会议室举行。北京林业大学副校长姜恩来,人文学院党委书记刘祥辉、副院长林震、周峰,经管学院教授谢屹,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吴守蓉、教师巩前文,法学系主任杨帆、副主任李媛辉、魏华、杨朝霞及教师宦盛奎、庄乾龙、韩静茹等出席会议、/SPAN>

刘祥辉书记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学院及法学系的发展情况和重点工作。魏文超副庭长指出,北京林业大学是我国林业法学和林权研究的学术重镇,此次乃最高法环资庭就林权司法解释的起草赴外调研的第一站,希望法学系能为此项工作出谋划策,答疑解惑。姜恩来副校长对最高法环资庭一行来我校调研表示热烈欢迎,对法学系近年来为我国生态文明和林业建设的法治服务和理论支持工作所做出的贡献和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指示全系老师要抓住机遇,夯实研究,为林权司法解释的制定提供强力的理论支撑和智识支持,并祝愿法学系凝聚力量,立足特色,发挥优势,取得更好更快和可持续的发展。双方还就在我校成立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环境司法研究基地的问题,达成初步合作意向、/SPAN>

最高法环资庭副庭长魏文超致辝/SPAN>

北京林业大学副校长姜恩来致辞

人文学院党委书记刘祥辉发言

法学系副教授杨朝霞、魏华和经管学院教授谢屹等三位专家就“林权的概念和属性”“林权的流转”“林权的登记”做主题报告。与会人员就林业相对于农业的特殊性和独立地位、森林与森林资源、林木的辨析、林地的界定、林权术语的政策性和非严谨性、林权具体内容的情境性和可选择性、森林或林木所有权的独立性及其制度保障、森林景观资源利用权和林木采伐权的权利属性、森林或林木使用权的必要性、公益林林权流转的可行性、无林地使用权和活立木的流转形式、林权流转的制度和其他障碍、林权流转中的权利保护、林权纠纷的产生和解决、林权登记的注意事项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的交流和热情的讨论、/SPAN>

法学系副主任杨朝霞做主题报告

法学系副主任魏华做主题报呉/SPAN>

经管学院教授谢屹做主题报呉SPAN lang=EN-US>

与会人员对话交流

林震副院长最后表示,期待人文学院法学系和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今后能够持续开展多种多样的合作和交流活动,共同探讨和研究有关法律问题,大力推进我国的生态文明和林业法治建设、/SPAN>

人文学院副院长林震总结发言

来源:人文学院法学系 作者:人文学院法学糺/span>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