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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科普|个人和非慈善组织不得自行组织募捐,涉嫌违法!
发布时间?020-02-10

新冠病毒肆虐,全国进入战时状态。各地医护人员奋战一线,后方各界人士纷纷捐款捐物予以支援。很多学生热血沸腾,希望能够自发组织捐款,定向捐助武汉,为国家打赢防疫战争贡献绵薄之力、/span>

在此,务必提醒所有同学,只有慈善机构有资格组织募捐,非慈善组织和个人组织募捐是违法行为!学生绝对不要自行组织募捐活动?/span>

我国2016年出台的《慈善法》第21条规定,本法所称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并且在第101条规定了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募集的财产,责令退还捐赠人;难以退还的,由民政部门予以收缴,转给其他慈善组织用于慈善目的;对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另外,2019年民政部专门发出“关于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提示”,提出“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明星韩红募捐并非以个人名义发起,而是经过民政部门注册的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属于合法募捐、/p>

同学的热心和善心值得鼓励,但是自行组织募捐且不可行。因为募捐的钱款入账、金额、去向、使用都需要监督,进入个人手里没有办法进行监督,不仅自找麻烦,而且构成违法。大家有捐款需求请务必联系慈善机构,出于爱心参与个人募捐也极易上当受骗!这个时候所有的人要保持理性,国家最急需是人心凝聚、社会安定,避免不必要的波折和动荡。等待疫情过去,我们以加倍的热情投入工作和学习,相信耽误的时间一定可以追回,造成的损失一定可以弥补!

来源:法学系 作者: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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