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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与林业的中国式“联姻”

发表时间:(2009-05-06)
“在国际金融危机仍在蔓延之际,中国的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走进林区、山区,合力为处于弱势的中国亿万林农解决经营资金不足、贷款困难等民生问题,协助林农把刚刚分到手的青山建成‘绿色银行’,这在世界上都是绝无仅有的。”

4月28日至4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与国家林业局在浙江省龙泉市联合召开现场会,研究金融如何支持林改与林业发展,讨论完善相关金融服务指导意见。无论是心系林业、情系林农的财政金融界代表,还是整日为林农致富、林业发展殚精竭虑的地方党政和林业界代表,都对此次会议寄予厚望。国家林业局林改领导小组副组长黄建兴甚至用一个等式“金融+林改=兴林富民”来评价此项中国式金融创新的意义和目的。

随着以兴林富民为核心目标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逐步推进,广大林农真正彻底地获得了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的所有权,经营林业、耕山致富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对资金的需求十分迫切。手握林权证,钱从哪里来?资金不足已成为制约林改向纵深发展的最大瓶颈。黄建兴说,根据调查和初步测算,目前资金缺口在2000亿元左右。

过去,在人们的眼中,银行总是“嫌贫爱富”的:作为弱势群体,林农很难从银行贷到款;作为国民经济链条上的弱势产业,林业融资困难重重。

从防范投资风险、保障金融安全的角度看,银行的做法无可厚非:林农身无长物,缺乏有效的抵押物;林业生产周期长,受自然因素影响大,森林易遭火灾、病虫害、盗窃,投资风险大;因为体制束缚,森林资源产权不明晰,产权流动困难,资产不易变现,林业信贷投入抵押难、回收难。

就像穷小伙与倾慕已久的姑娘谈恋爱一样,林业渴望资本,渴望做大,渴望做强,但前提是,必须通过改变自己以提升吸引力,吸引信贷资金、社会资金和其他各种生产要素进入林业生产领域,全面提高森林经营的质量和效益。

林改后,很多山里人把林权证和结婚证锁进一个箱子。林权证除了能证明山林是自己的,还能干什么?能否像城市居民的房产证一样,作为抵押物在银行贷到款?

一些林改先行省在完成明晰产权的主体改革后,开始了琢磨林权证、盘活森林资源、实现资源变资本的配套改革,逐步完善和加强了林权监管、交易、流转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等服务机构和平台建设,使过去只有通过砍树、卖木材才能获取收益的资源运作变成了一种资本运作,为金融部门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的金融创新提供了有利条件。

同时,林业毕竟横跨一、二、三产业,资源类型多、产业链条长、市场空间广、发展潜力大,具有经济、社会、生态多种功能,通过林改创新运行机制、更新运作理念后,林业产业的巨大资源潜力和市场优势将会进一步显现,特别是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一笔宝贵资源和促进农民增收的一笔巨大资产,全国25亿亩集体林地在实行资本化运作后,将对扩内需、保增长、促就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产生重大推动作用,无疑也为金融机构开拓业务提供了新的增长点。

有了这些做基础,金融与林业的合作在一些林改先行省迅速升温,很快进入“热恋”状态。

福建、江西、浙江、辽宁、云南、海南等省相继开展了小额林权抵押贷款和森林保险试点。林农纷纷以森林资源作抵押,变现资金,发展生产,全国累计办理林权抵押贷款100多亿元。截至目前,福建省已发放各类林业贷款60多亿元,至2008年10月,全省共承保森林面积600多万亩。2008年,江西省共办理林权抵押贷款38.3亿元,共有344.2万亩林地参保。截至2008年10月末,辽宁省有30家县级联社、217家信用社开办林权抵押贷款,共发放贷款5.17亿元。浙江省到去年底各类林业贷款超过80亿元,其中直接发放林权抵押贷款5亿多元,并全面推行了森林保险,承保森林面积达2278万亩。

尽管各地发放贷款的数字在不断攀升,但如同一对新人从认识、了解到最后结合,需要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金融与林业要实现美满的“婚姻”,同样需要经历一段磨合期。

作为我国林业改革发展中应运而生的新生事物,小额林权抵押贷款和森林保险试点虽然在各地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要全面深入地推进这一改革,使之真正成为有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和普遍惠林惠农的好事,仍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如小额林权抵押贷款发展不平衡,林农投资林业的资金需求尚未得到有效满足,贷款期限过短、贷款利率偏高,抵押物处置困难、程序复杂、限制因素较多,林权流转市场体系、林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森林保险投保面低、保费补贴低、林农投保意愿低、保额低、保费较高、保险品种单一等。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林业与金融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做好基础工作,建立更为密切的协调机制,根据林改先行地区探索的经验和市场经济规律,创新林权信贷模式和农村金融服务机制,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政府的作用不可忽视。实际上,政府这一“媒婆”的参与和公共财政的支持,一直在加快林业与金融的“感情”磨合,有力地撮合了这场中国式“联姻”。

作为一项公益事业,林业承担着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使命;作为一项基础产业,林业承担着带动农民就业增收致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增长、为社会提供最紧缺的生态产品的重要任务。因为林业具有这种特殊的双重属性和外部性特点,财政投入和金融投入依然是当前推动林业发展的两大动力,不仅要发挥商业性金融的基础作用,而且也要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杠杆作用,强化政府公共财政支持和政策扶持, 包括建立小额林权抵押贷款贴息扶持政策和风险准备金制度,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引导、激励金融和保险等资本进入林业行业。

国家林业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司长张蕾说,根据清华大学有关专家的研究测算,如果国家公共财政投入72亿元贴息,就可以拉动2000亿元贷款规模。另外,如果将森林保险纳入国家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范围,中央财政补贴70亿元,就可转移1万亿元的林业风险责任,覆盖全国25亿亩集体林地面积。

政府公共财政支持所发挥的这种“四两拨千斤”的巨大撬动作用,不仅可促进金融与林业的深度融合,破解林业生产资金不足的“瓶颈”,而且也突显了国家完善林业投融资政策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金融支持林改与林业发展,不仅是农村金融创新的重要切入点,也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着力点,这也正是此次现场会引人注目和令人期待的原因。(Arw)

来源:绿色时报 作者:绿色时报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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