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国土壤污染调查取得阶段性成果,近20个省(区、市)完成了土壤样品采集和分析测试,获得了近300万个有效调查数据。
在过去的几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在开展土壤基础调查、提升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支撑能力、组织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示范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有益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我国土壤环境仍面临严峻形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副秘书长刘志全指出,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管理体系不完善,导致相关部门难以对土壤污染防治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土壤质量监测监控体系相对薄弱,没有把土壤质量检测作为例行工作;土壤修复技术体系不完善,没有形成有效的国家土壤污染防治体系。
2008年,环境保护部出台了《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在重点领域,如农用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建立污染土壤风险评估和污染土壤修复制度等方面,要进一步深化。同时,要搞好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强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教育与培训力度。
《意见》还指出,到2010年,全面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摸清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初步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网络;编制完成国家和地方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初步构建土壤污染防治的政策法律法规等管理体系框架;编制完成土壤环境安全教育行动计划并开始实施,公众土壤污染防治意识有所提高。
2008年5月的四川汶川地震,来得迅猛而惨烈。
当年7月,环境保护部就出台了《汶川地震灾后生态修复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了修复重建的规划目标:即到2010年,要完成灾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企业治污设施恢复重建。为了达到这些目标,《规划》制定了包括核辐射监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生态恢复等6个方面的主要“恢复”任务。
此次大地震造成了山体滑坡、植被破坏、水系改道等严重的地质次生灾害,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影响。而化工品泄漏、地震带上的水利设施隐患等也再次警示了保持经济活动和环境承载能力平衡性的重要性。因此,国务院批复的整体灾后重建规划中,“生态先行”是其基本原则。
为此,专家呼吁,灾后生态修复不仅要对大量环保设施进行恢复重建,更重要的是利用这一契机,创新环保机制和体制,如“规划环评”纳入各种重建规划、试行生态补偿机制、自然保护区管理突破部门分割等。
除重点领域布局外,《规划》对灾区生态修复提出了环境基础设施恢复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在具体目标要求上,要高于灾前环保水平。”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咨询部主任吴舜泽称,应借此重建机会,全面提高灾区环保水平。
吴舜泽表示,“相比道路恢复、城市建设等,生态恢复和保护是长期命题。”由于《规划》是解决灾后两年内的重建问题,所以从内容上来看,属于“有限目标”。也就是说,即便是完成了《规划》中设定的目标,生态保护仍然是长期任务。
2008年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掀开了我国农村发展改革的崭新篇章,也带来了农村环保事业发展的难得机遇,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启动。7月,国务院召开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召开的全国农村环境保护会议。李克强副总理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切实把农村环保放到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提出了“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等主要政策措施。
同时,中央财政首次设立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安排5亿元支持700个村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建设,带动各地投资近10亿元,受益农民达400余万人。海南、广西等地也拿出专项资金,开展了生动活泼的农村环保活动。
谈及2009年的农村环境工作,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部主任张惠远指出,应以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大力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应紧密围绕“以奖促治、以奖代补”这条主线,充分利用国家扩大内需政策,以强化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不断深化农村环保工作:一是开展“以奖促治”配套政策、规划的研究和制定工作,积极推进农村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引导农村生态产业发展。二是加强对2008年安排项目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受益,并规范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使2009年项目申报、审批和实施更为规范。
2008年底,环境保护部完成了对吉林松花江三湖等13处保护区的晋升申请和天津古海岸与湿地等12处保护区调整及更名申请的评审任务,一批具有较高典型性、自然性、稀有性、多样性、脆弱性和科学价值,并具备较好管护设施和条件的保护区通过了评审。
据统计,目前我国已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03个,面积已占保护区总面积的62%,占国土面积的10%。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发展战略上,必须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开发、数量和质量、保护区与周边社区的关系,坚持标准,确保质量,稳步推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健康发展。要确保质量,稳步发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要统筹规划,优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空间布局。
总体上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空间分布与结构还不尽合理。因此,要组织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分区调查和评价,开展自然保护区空间格局研究;完成《全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并上报国务院审批。
在调查基础上,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批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要按照流域、山系等自然地理单元对已有自然保护区进行系统整合,减少重复建设;要通过建立生态廊道,将相对集中分布但无法整合的保护区连接起来;要在认真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范围和功能分区不科学的自然保护区进行适当调整。希望通过这些措施,能够使国家级保护区的结构进一步优化,功能进一步完善,效果进一步提高。
同时,要开展评估,提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完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机制。
2008年11月,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这是我国第一个专门指导生态脆弱区保护工作的长期规划,它阐述了生态脆弱区的基本特征和空间分布,分析了我国生态脆弱区存在的问题和成因,明确了保护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并提出了工作任务、重点和对策措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生态脆弱区也称生态交错区,是指两种不同类型生态系统交界过渡区域。这些交界过渡区域生态环境条件与两个不同生态系统核心区域有明显的区别,是生态环境变化明显的区域,是国际生态保护的重要领域。
当前,我国生态脆弱区经济增长方式普遍粗放、人地矛盾突出、生态监测与监管能力不足,面临的生态形势严峻。主要表现在:一是草地退化、土地沙化面积巨大;二是土壤侵蚀强度大,水土流失严重;三是自然灾害频发、地区贫困不断加剧;四是气候干旱、水资源短缺、资源环境矛盾突出;五是湿地退化、调蓄功能下降、生物多样性丧失。
根据全国生态脆弱区空间分布及其生态环境现状,规划提出重点对全国八大生态脆弱区中的19个重点区域进行分区规划建设。
这19个生态脆弱区保护重点区域为大兴安岭西麓山地林草交错生态脆弱重点区域、辽西以北丘陵灌丛草原垦殖退沙化生态脆弱重点区域、阴山北麓荒漠草原垦殖退沙化生态脆弱重点区域、贺兰山及蒙宁河套平原外围荒漠绿洲生态脆弱重点区域、南方红壤丘陵山地流水侵蚀生态脆弱重点区域、西南岩溶山地丘陵流水侵蚀生态脆弱重点区域等。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针对生态脆弱区,2009年将重点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生态脆弱区现状调查与基线评估;二是加强生态脆弱区监测网络与预警体系建设;三是开展生态脆弱区保护、修复和产业示范;四是典型示范工程整合与技术推广。
2008年,为期3天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九次缔约方大会(COP9)高级别会议在德国波恩开幕。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在发言中阐述了中国政府就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其所面临问题的立场,表示中国愿意与各方广泛开展对话、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全球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可持续利用与惠益分享,携手努力,共同推动2010年生物多样性目标及相关千年发展目标的实现。
同时,中国政府也正在制订新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
吴晓青表示,保护生物多样性是人类共同的责任,“到2010年大幅度减缓生物多样性丧失的速度”是人类对地球的郑重承诺。中国希望《生物多样性公约》在推进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中国政府认为,尽快完成制订国际制度的工作有利于推动公约三大目标和2010年生物多样性目标的实现,本次大会已经为今后两年如何实现此目标制定了路线图。中国政府将与各方共同努力,争取早日确定各方均能接受的国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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