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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关于进行答辩及提交最终答辩材料的通知

各位毕业研究生、答辩秘书:

根据研究生院要求,各学科答辩必须于612日前全部完成,现将具体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请答辩秘书至少于正式答辩前一周将研究生《答辩委员审批表》和《答辩时间地点报送单》(见附件)报送给林业楼420章轶斐,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

2、系统上交答辩结果。答辩完成后,请答辩秘书于613日前进入系统录入研究生答辩结果。

3、林业专业硕士今年由学院统一组织学位答辩,具体安排将于近日发布通知,请各位同学及时关注。

4、提交最终答辩材料。请各位同学根据答辩材料上交清单要求和顺序准备答辩材料,装于答辩档案袋中,于6169:00-12:00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到林业楼420,每个班至少安排三位同学一起前来共同协助整理档案。档案提交要求如下:

(1)所有材料必须按清单顺序排列好;

2)所有材料中填写内容必须完整,需签字处必须签字和日期,审核意见处必须写“同意”,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均需本人签字。

3)档案袋中装一本论文;剩下的4本论文,按照学号顺序分4叠分开摆放。

4)系统中无法显示照片的同学需交22寸照片,照片后写上姓名和学号与光盘(光盘上必须写姓名学号)以班级为单位单独存放。

5)博士只需提交一本学位论文到学院存档,其他答辩材料提交到主楼212,研究生院学位办。

林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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