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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研究生】关于办理学术型研究生副导师聘任手续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作者:章轶 浏览次数9script src="//www.inggristalk.com/lxy/cms/web/writeLog.jsp?siteID=247&channe.id=10799&conten.id=278865">发表时间?2018-03-13)
各位导师、研究生9/span>
聘任研究生的副导师(或第二导师)是加强研究生指导力量、保证和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效措施,研究生院将根据培养工作的需要,以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的名义聘请校外有关专家、/span>
根据研究生培养的需要,聘请副导师应该由研究生的现任导师提出,并填写《聘请研究生副导师审批表》,经被聘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现任导师签署意见后,由研究生所在的学院和研究生院审批、/span>
硕士生的副导师,应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以上技术职称;博士生的副导师必须是教授、研究员或教授级工程师,正在从事科学研究,并在近期内获有科研成果或具有协助指导研究生的经验、/span>
研究生院受理副导师聘请的时间为每年的3-4月和9-10月,过期不候,如需申请办理+strong>请于4?0日前将副导师审批表(见附件)一式两份提交至林业?21。审批表后需附副导师职称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材料、/u>
注:专业学位研究生副导师聘任手续的通知后续另行公布、/span>
林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宣/span>
2018??3?/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