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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关于申报2019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联合研发课题的通知


各位老师:

接到北京市科委《关于申报2019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联合研发课题的通知》,为加快我市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科技创新,提升全市国际科技合作水平,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采取直接补贴的方式,对“联合研发课题”进行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支持我市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与英国、德国、芬兰、或日本相关机构在已有合作基础上,围绕双方共同关切的重点领域,针对关键技术环节开展合作研发。申报单位应本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成果共享、尊重知识产权的原则同外方合作伙伴开展实质性合作。

二、支持条件

1、机构性质:在北京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等;

2、信用等级良好:申报单位应符合市科委信用管理要求,无不良诚信和违法记录;

3、布局领域:优先支持在人工智能、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领域开展联合研发课题;

4、技术先进性:联合研发技术符合北京市重点发展方向,技术性能指标、适用性、经济性等方面处于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

5、资金投入:对联合研发有明确的资金投入计划及自筹资金来源;已获得外方政府资助的课题优先考虑;

6、合作基础:双方已签订相关合作协议或意向书(在生效期内);协议中应明确双方在合作研发中的贡献和分工;

7、知识产权清晰:双方合作协议或意向书中应包括知识产权专门条款。否则,双方应另行签署明确的知识产权协议;

8、预期效益:合作研发计划具备可行性,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特别明显。

三、评定程序

课题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公开征集—资格审查—专家评审—主任办公会审定—网上公示”的流程进行。

四、经费及期限

课题资金资助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一次性拨付支持经费,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项。支持经费不超过课题总投资的50%

课题执行期为2年。

五、绩效管理

1、课题立项后需连续3年向市科委报送合作成果进展报告;

2、课题经费由承担单位按照《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统筹安排使用,并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监督。承担单位有义务配合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完成项目绩效评价、绩效审计及绩效跟踪等工作。

六、申报材料

1、《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联合研发课题申请书》1份;

2、能够证明双方已有合作基础相关附件材料(可能包含合作协议、获得外方政府资助的证明文件等)1份。

以上申报材料请于523日下午1700提交至林业楼421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iyingz@bjfu.edu.cn

七、联系方式

材料受理:王菡晢82696139-602

业务咨询:杨颂55578003


学校联系人:赵明荻/李耀明6233834/62337088

学院联系人:张伊莹62338230yiyingz@bjfu.edu.cn

林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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