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学院管制化学试剂申报规程
来源:林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 作者:wk 浏览次数:发表时间:(2017-12-05)
第一条为了更好的保障教学科研的有序进行,帮助老师更顺畅的进行管制化学试剂的申报,根据《江南的注册网址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规定》,《江南的注册网址管制化学品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需要申报的管制化学试剂指:公安局监管的易制毒、易制爆、剧毒,清单详见附件2。
第三条各位老师如需购买管制化学试剂,需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第四条由于管制化学试剂需要到公安局进行申报,审批期限为10个工作日,请各位老师提前申报,以免影响教学科研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管制化学试剂申报通过后,试剂厂家会把化学试剂送到我校剧毒、易制爆化学品库房进行入库登记(易制毒送到各实验室进行登记),实验室管理处联系各位老师进行出入库台帐的建立,各位老师在使用前一天(剧毒品提前三天)提交使用申请表、安全责任书和实验工艺指导书,由使用老师、实验室负责人、学院领导签字后上报给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处审批通过之后,进行领取,同时做好校内使用出入库登记手续(剧毒化学品要在实验室管理处老师监督下进行配液,并留存配液映像)。联系人:王建军,电话62337701.
第六条在使用过程中,一定要遵守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的管理制度。
林学院平台管理办公室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