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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报奖】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2-12-01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建构和高校咨政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简称《成果奖实施办法》,见附件),教育部决定启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名额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具体申报名额另行通知。各单位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规范申报程序切实做好申报遴选工作。

四、申报办法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填报。

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邮箱:xmsb@sinoss.net。

(二)申报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申报评审表启用202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单位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五、申报时间安排

(一)组织申报摸底。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摸排工作,组织有意向申请者填写《申报意向表》(见附件),于12月7日下午5:00前汇总提交《申报意向表》纸质版(加盖公章)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jfuskc@126.com

(二)填写申报材料。拟申报老师填报《申报评审表》,准备参评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各单位于12月30日下午5:00前汇总并对申报成果进行排序,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及排序表(加盖公章)统一报送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jfuskc@126.com

(三)学校组织评议。科技处成立奖励申报专班,于2023年1月20日前对照《成果奖实施办法》,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反馈完善建议。

(四)成果审核公示。2023年2月中旬,确定拟推荐申报成果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对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中名称敏感、不宜对外公开的,须做脱敏处理。

提交申报材料。公示后无异议的,各单位于2023年2月24日下午5:00前汇总本单位所有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审核无误后连同汇总表电子版( WORD+PDF格式)发送至邮箱bjfuskc@126.com。科技处审核通过后,各单位将纸质版报送至科技处,请注意各电子版材料和纸质件数量及内容要确保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六、纸质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汇总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8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学校、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汇总表

经审核盖章的申报汇总表1份。申报汇总表务必仔细审核,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三)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联系人:张洋 62338401/1381016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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