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情况总结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现组织开展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成果统计工作。
一、统计内容详见附件1,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后提交学院汇总,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电子版材料请命名文件名称,出版著作请提供著作名称、出版单位、字数(千字)信息页面扫描件。
所有统计均为2020年度所取得的成果,项目2020年以前取得的成果不用填报。
二、学院请按各类项目清单顺序汇总附件1, 文件名命名为学院名称,统一发送至邮箱429158401@qq.com。
需进行统计的项目见附件2,内有9个清单。
提交时间:2021年4月30日10:00。
联系人:常明哲62338347
科 技 处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