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规划课题的研究水平和社会效益,促进教育科研事业发展繁荣,依据《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0年10月20日修订)》的有关规定,规划办将加强对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立项课题的管理,重点督促2016-2018年度立项课题的研究进度,保证质量按时结题。
1.请各单位根据2016-2018年未结题课题统计表(见附件),督促课题负责人加快课题研究进度,按要求在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上提交结题材料。审批通过后课题负责人按照格式打印装订,提交纸质材料2份(原件)。
2.一般课题由各单位组织鉴定,规划办将对一般课题的鉴定结果进行抽查,对鉴定为优秀和良好的一般课题进行复审。
3.依据《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三十五条”,截至2021年12月30日对2016年未按时结题的立项课题做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未按时结题的2017年、2018年立项课题,鉴定等级原则上不能评“优、良”,无奖励资助。
4.规划办根据受托管理机构提交的结题材料情况,邀请专家组织集中鉴定。
请各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把握好节奏,顺利完成课题结题工作。
校内联系人:勾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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