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基本业务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我校实际,特通知如下:
1.执行考核
基本业务费项目经费执行率按照考核节点控制,要求12月11日前项目经费支出达100%。
2.工作要求
项目所在二级单位高度重视基本业务费项目日常管理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和预算执行。
项目负责人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要合理安排研究进展和资金支出,提高执行效率。
项目负责人和参与科技管理服务的各类人员,自觉对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坚守底线、严格自律,恪守科学道德准则,遵守科研活动规范,践行科研诚信要求。
3.经费统筹
对未达到预算执行率的基本业务费项目进行经费全部统筹,统筹经费不再拨付。统筹经费使用严格遵守《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和开支标准。
科技处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