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微信号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通知通告
【结项】关于做好北京社科基金项目2020年度结项工作的通知(第二批)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0-11-0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及市社科规划办要求,现集中组织开展年度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集中结题工作(第一批),具体要求如下:

一、应结题范围

  应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注:若其他在研项目已经完成了研究任务可以按照此通知办理提前结项工作。

二、结项程序及要求

1.成果鉴定

  (1)成果材料准备

  项目组须提供匿名处理后的5套最终成果、阶段性成果及转化材料、《项目申请书》中的“课题论证”及“预期研究成果”复印件、《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鉴定表》,成果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的信息。

  (2)推荐成果鉴定专家

  项目组组织成果鉴定鉴定前须填写《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鉴定申请表》电子版提交至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汇总审核并报市社科规划办批准,获准后方可开展鉴定。

  鉴定专家要求:

  每项成果由5位不同单位的同行专家进行鉴定。其中项目承担单位的鉴定专家不得超过1人;课题组成员不得担任本项目成果的鉴定专家;无特殊情况不得聘用京外其他省市的专家;鉴定专家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应用类研究成果可聘请1名相关实际部门的处级以上人员鉴定;鉴定专家须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信誉,能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成果;项目负责人可以提出不超过3位建议回避的鉴定专家名单。

  (3)开展成果鉴定工作

  成果鉴定采用通讯鉴定形式或会议评审方式,由科技处会同学院统一组织。

2.申请免于鉴定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于鉴定。

  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项;

  研究成果提出的理论观点、对策建议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重点项目研究成果被《成果要报》采用2次;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成果被《成果要报》采用1次;

  重点项目研究成果在《北京日报·理论周刊》发表2篇2000字以上的理论文章;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在《北京日报·理论周刊》发表1篇2000字以上的理论文章;

  研究成果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最终成果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鉴定,而成果质量已得到相关厅局级以上部门认可的(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申请免于鉴定的成果及材料须为项目在研期间产生且与项目密切相关。

3.提交结项材料

  完成成果鉴定程序后,各课题(组)随即办理结项手续,结项时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1)最终成果定稿2份,项目最终成果应符合《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规范细则》;

  (2)结项审批书原件2份,结项审批书应按照填写说明(附件)要求统一填写,其中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的公章要求课题组自行办理;

  (3)最终成果简介2份;

  (4)财务部门出具的《项目资金收支明细账》(每页均须盖财务章和审计章),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

  (5)阶段性成果及转化证明材料2套,获奖的提交获奖成果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出版的提交样书,发表的提交发表成果全文复印件,获领导批示的提交获批示成果及批示复印件或证明,被党政机关或相关部门采纳的提交被采纳成果及采纳证明材料等;

  (6)鉴定专家返回的《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目成果鉴定表》(每个课题5位专家的成果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7)办理过项目变更的提交审批通过的《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8)最终成果、最终成果简介和结项审批书的电子版(Word格式和pdf格式各一套)。

  注:所有材料的填写要求整齐、规范、美观。

三、成果规范

  项目研究成果须符合《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细则(试行)》的成果规范要求。

  1.项目成果在报刊上发表时,须在文章结尾标注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信息;在学术期刊上发表时,须以首页页下注或在结尾标注的形式标注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信息;出版时须在封面或扉页标注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信息;申报奖项或呈送有关部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信息。凡以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项目信息。未按上述规定标注的,不予认定为项目成果。

  2.项目最终成果形式包括专著、研究报告和系列论文。

  专著:正文字数应在15万字以上,并附3000字以上成果提要。文本内容排列顺序为:封面、课题组成员名单、成果提要、目录、正文等,参考文献在正文后,随文页下注释。

  研究报告:正文字数须在5万字以上,并附3000字以上成果提要。文本内容排列顺序为:封面、课题组成员名单、成果提要、目录、正文等,参考文献在正文后,随文页下注释。

  系列论文: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应至少发表4篇学术论文或理论文章,其中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不少于2篇。用于成果鉴定和结项的最终成果须包含以下内容:(1)5000字以上项目研究总论,对系列论文与研究主题的相关性、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和主要观点、研究结论等进行综合性概述;(2)主线鲜明、逻辑合理、体系完整的系列论文。文本内容排列顺序为:封面、课题组成员名单、研究总论、目录、系列论文等。

  3.项目最终成果体例具体要求参照《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细则(试行)》。

四、申请延期

  对于研究期满无法按计划鉴定结项的项目,实行一次延期、到期清理制度。项目负责人须在研究期满2个月前按程序提交延期申请,只限申请一次,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延期届满后仍未完成的各类项目,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将对项目进行清理,视研究成果完成情况分别予以终止或撤销项目的处理。

五、时间要求

  1.11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鉴定申请表》电子版,由科技处审核后统一报请市社科规划办审批;

  2.11月16日-11月20日,社科规划办审核鉴定申请并返回意见;

  3.11月20日前,课题(组)整理成果鉴定材料电子版,由学院统一汇总后提交科技处审核;

  4.11月21日-12月13日,科技处会同学院督促开展鉴定工作;

  5.12月25日前,课题组提交结项材料,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143074376@qq.com。

  校内联系人:勾悦

  联系电话:010-62337704

  电子邮箱:3143074376@qq.com

  办公地点:综合楼320室

江南的注册网址 科技处
电话(传真):010-6233798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 邮编:100083 Email:kjc@bjfu.edu.cn
版权所有 江南的注册网址科技处 COPYRIGHT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