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关于开展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成果网上填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做好2021年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项目成果储备,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决定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成果网上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成果入选条件
(一)通过地市级以上有关科技成果评价机构鉴定、审定、认定、验收、评价或登记的科技成果,以及经审(认)定的良种、发明专利等;
(二)成果必须先进、适用、成熟、宜推广,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产业要求,对社会、资源、生态无危害和不良影响,一般为近五年科技成果;鼓励省部级及以上获奖成果;已通过第三方评价(鉴定)的成果;重点、重大项目验收认定的成果;其他成果库已入库的成果等填报入库。
(三)成果需有利于促进林业草原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建设,有利于提升林业草原生产建设水平,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林农收入增加;
(四)成果所属单位与申报单位必须一致,无知识产权纠纷。成果信息需填写全面,且附件材料能支撑填报内容。鉴定证书、审(认)定证书、成果评价报告、验收证书、专利证书等应盖有相关部门的公章。完成人清单应提供完成人姓名、技术职称、所属单位、主要贡献等基本信息。申报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提交涉密材料;
(五)成果名称一般不出现“研究”“研发”字样,林木良种或草种按“品种名称+树(草)种名称”方式命名,如“‘宝丰’板栗”“‘长穗’狼尾草”。
二、成果库系统填报须知
(一)国家林草科技推广成果库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www.forestry.gov.cn/ywxt.html,请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各单位科研秘书处),并于11月16日前组织完成成果库网上填报工作,到期后成果库录入功能将自动关闭;
(二)各单位对上报的成果进行形式审查,并在系统中反馈评审结果。形式审查不通过的尽快完善信息、重新提交。
(三)填报入库的单项成果可从所取得专利、论文、标准、专著、获奖、三方评价等多个维度进行佐证描述(上传附件),如有技术成果视频材料可发送至bjfuliukai@163.com。
三、联系人
刘凯010-62337983 bjfuliukai@163.com
四、其他安排
本次填报入库的成果,学校将充分利用产业、成果博览会、微信网站、技术交易市场等加强成果宣传推介,扩大影响力。委派专人主动、持续对接到相应领域的企业、机构、地方政府,促成技术成果的转让(许可)或是校企横向合作。
科技处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