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6年5月16日修订)》的要求,北京规划办将对“十三五”规划进入中期阶段的课题进行中期检查,请各单位组织课题负责人做好中期检查相关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1.课题负责人登录北京规划办网站“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填写《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课题研究基本进展”不少于3000字,“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与下一步研究计划”各不少于500字。
2.建议各单位以集中会议检查的方式进行中期检查,聘请专家对课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确保课题顺利进入结题阶段。
3.各单位在完成所有课题的中期检查工作后,撰写《2020年度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分析报告》(相关要求见附件),并于10月3日前报至科技处。
中期检查是对课题阶段性进展的督促,是对问题和下一步研究计划的梳理,是进入结题鉴定的重要环节。由北京规划办审批通过中期检查的课题,按照研究周期进入结题环节,并拨付第二期研究经费。对不按规定填写《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或检查不合格的课题,将缓拨后续经费。
联系人:勾悦
联系电话:010-62337704
电子邮件:314307437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