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关于组织推荐2020年度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的通知》科创字〔2020〕31号、《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规划(2018—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开展2020年度长期科研基地申报工作,我校将推荐1个长期科研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的长期科研基地应当符合《规划》所划区域和类型。土地使用权须为国家所有,能够长期保存相关资源,具有连续开展相关研究试验的能力和基础条件。
2.长期科研基地优先建在国家或省级科研单位、高校所属的科研基地、实验中心、教学林场。没有土地权属的单位应与拥有基地权属的单位签署长期使用协议,确保能够长期稳定使用。
3.生态类长期科研基地优先建在具有国家级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的区域。
4.申报单位应具备开展相关领域科学研究的基础设施与技术优势,已在所申报的长期科研基地上连续开展相关领域研究工作5年以上,面积达到一定规模,并具有可发展利用的土地空间,满足长期科研基地要求。依托国家或省级科研单位、高校能够组建在长期科研基地工作的科研和管理团队。
5.申报单位应当编制10年以上长期科研基地建设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布局、研究任务、科研团队、运行管理和开放共享制度,以及保障措施等。
6.基地中文名称标准格式为“地名+领域(学科)+国家长期科研基地”,英文名称为“Address + Research Field + National Permanent Scientific Research Base”。
二、申报要求
1.根据国家林草局科技司要求,申报采取限额推荐,本次申报我校仅推荐一个申报单位。
联系人:顾京
电 话:13601166006
科技处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