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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奖】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0-05-22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通知,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提名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方式

1、单位提名

中央部委所属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学校直接提名;地方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名。提名数量不限。我校为提名单位,通过我校提名的项目统一分配提名项目号和校验码。

2、专家或组织提名

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 所)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协管辖的有关学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责任提名专家或组织于2020530日前通过本人电子邮件或组织单位邮箱向教育部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45)获取提名号和校验码。电邮及附件标题为专家(组织)提名申请表-奖种-提名专家姓名(或组织名称)。多名专家联合提名还需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教育部将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后发送提名号和校验码。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见附件2)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712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12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和已通过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相关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和已通过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二、提名程序及材料提交

以下为通用项目相关要求,专用项目报奖要求详见附件1

(一)提名号发放

拟通过我校提名的项目,请各单位做好情况摸底,于2020年5月30日前将“摸底表”(附件3)发送至科技处邮箱,以便为每个项目分配项目号和校验码。提名项目的推荐号和校验码将于202061日由学校统一发放。若因特殊情况错过项目摸底时间,请有意报奖的老师务必于6月10日前联系科技处分配推荐号。

(二)提名书填写

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 6),各提名项目于202061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

“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17:00

(三)提名公示

所有提名项目(人选)须在所有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如完成人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不一致,则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均须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合作单位公示需于2020615日前完成,公示截图及函告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

学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项目)提名项目于2020615日(周一)前将公示材料(附件7)和提名项目汇总表(附件8)发送至科技处邮箱,学校将按要求统一进行公示。

(四)形式审查

请提名项目于2020619日(周五)前提交提名项目初稿(电子版)至科技处邮箱,学校将组织专家开展形式审查。

(五)单位提名意见

请各单位根据提名工作手册要求进行评价和推荐,对完成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把关,在《提名书》提名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提名意见。提名单位意见2020年619日(周五)将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六)材料提交

电子版提名材料:通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62517:00

纸质版提名材料(系统导出带有水印版):纸质提名书3份(1套原件,2套复印件),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成册;合作单位公示文件及公示结果的函一份。如有回避要求,请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9,选填)。上述材料请于2020630日(周二)前报送科技处。

三、联系方式

(一)学校科技处

联系人:杨颖彭锋

联系电话:13269895780 010-62337250

邮箱:bfukjc@163.com

办公地址:综合楼320

(二)教育部科学技术司

联系人:李昕然、王骁、何立芳

联系电话:010-660967026609629866097506

邮箱:kjjl@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南楼406

邮编:1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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