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南的注册网址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将对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的2019年12月31日前应验收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结题验收工作遵循 “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以项目任务书约定的考核指标为依据,组织专家对项目任务的完成情况、研究水平、科研能力提升等做出综合评审。
依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16】277号)最新规定,项目负责人未完成在研项目验收前,不能牵头负责其他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请各单位务必做好本次结题验收工作,以便顺利开展2020年项目申报工作。
(一)项目组对照《项目任务书》,编制《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1)。
(二)二级单位对项目提交的结题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照项目任务书的考核指标,确定符合结题验收条件的项目清单(见附件2)。因客观原因不能结题的项目,须在本单位呈报结题验收工作方案前递交《延期申请表》,延至下一年度结题验收。此前提交过延期申请的项目不用再提交。
(三)各单位编制结题验收工作方案,包括参加会议的项目清单、时间、地点、日程安排、专家组成员名单等。验收专家组应由5-7名正高级职称专家组成,设组长、副组长各1名,校外专家不得少于2人。结题验收工作方案须于会议召开前一周报科技处备案。
(四)会议验收工作包括项目组汇报执行情况、专家质询、专家组讨论研究并形成验收意见。以PPT形式汇报,要求内容简练、重点突出、图文并茂。
(五)项目组完成《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报告》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成果产出情况单项统计表》纸质版一份由学院统一报送至科技处。
(六)各单位应在项目验收会议结束一个月内,根据本单位项目验收情况,据实编制《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附件3)。
所有验收材料电子版文件发送至429158401@qq.com。
应结题项目详见清单,如有应结题项目结题清单中未列出,请项目负责人主动参与此次结题验收工作。此前申请延期的项目如完成考核指标请参加此次验收。
学院审核时注意:论文标注应为第一标注,作者应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论文只被接受未发表不算完成考核指标。如有论文投稿尚未发表时,专家同意论文发表后即可结题的情况下结题报告暂放学院,发表后提交科技处办理结题。
项目负责人收到科技处盖章版结题报告后请将扫描件上传科研系统,完成项目结项工作。
此前验收通过的项目也请上传盖章版结题报告。
全部结题验收工作请于2019年12月10日前完成。
三、联系人:
廖爱军联系电话:62336953
常明哲 联系电话:62338347
科技处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