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2013年5月修订)》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8]第7号)》的要求,现就各单位开展年度项目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清单
序号 |
立项年度 |
项目批准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负责人 |
所在学院 |
1 |
2014 |
14BJY172 |
一般项目 |
张宝林 |
经济管理学院 |
2 |
2014 |
14BKS054 |
一般项目 |
吴明红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二、注意事项
项目负责人务必在11月30日之前提交结项申请。个别难度较大的基础研究项目可以在清理期限之前申请延期,但要如实说明延期原因、项目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发表情况等,并承诺完成时间。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延期申请的项目一律作终止处理。
项目清理工作中所涉及的重要事项变更及结项申请需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xm.npopss-cn.gov.cn/)在线填报,不再受理纸质材料。
校内联系人:勾悦
电子邮箱:3143074376@qq.com
联系电话:62337704
办公地点:综合楼32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