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规范科技奖励的审核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依据《江南的注册网址人才培养与科技奖励办法的规定》(北林人发〔2013〕6号)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科技奖励的审核工作以事实为依据,以公平、公正为原则。
第三条科技处设计科技奖励指标统计表格并提供相应基础数据,下发学院,完成“一下”工作。
第四条学院接到学校科技奖励数据后,组织全院教师进行核对。教师提出修改意见后,由学院汇总、确认并上报科技处,完成“一上”工作。
第五条科技处根据各学院的“一上”反馈意见修正科技奖励数据并下发学院,完成“二下”工作。
第六条学院接到 “二下”科技奖励数据后,组织开展核对。核对完成后由学院确认并上报科技处,完成“二上”工作。
第七条科技处对各学院“二上”数据审核,经科技处处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科技奖励数据移交人事处组织安排奖金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