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是主管学校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与转化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科技方针政策,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面向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需求,加强对学校科学研究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使学校的科技工作逐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科技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各级各类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2、制定并组织落实学校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管理政策。
3、组织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全力争取各类科研任务,积极为各基层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提供科技信息和咨询服务。
4、负责学校承担的各类科研项目的研究进展和科技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承担科研项目的检查、验收和鉴定工作。
5、管理学校各类科技成果,负责科技成果与专利登记、保密、统计以及科技信息、技术合同和科技档案管理;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技成果奖励计划;负责科技成果的推广开发工作。
6、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学术研讨活动,加强科技信息的发布和宣传工作。
7、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逐步建立校院两级相互制约、相互激励、综合配套的科技管理运行机制;制定和落实全校教师的科研学术水平考核办法。
科技处
201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