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送审材料清单与要求
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林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标准送审材料提出以下要求。
一、标准送审材料清单
林业标准送审材料清单
计划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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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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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送审材料 |
份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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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标准送审公文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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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标准送审稿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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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标准编制说明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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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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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标准征求意见稿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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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原文和译文(若采用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 |
1 |
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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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其他材料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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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送审材料要求
(一)“标准送审稿”和“标准征求意见稿”按照GB/T 1.1-2020的要求编写。
(二)“标准编制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协作单位、主要工作过程、标准主要起草人及承担的工作;
2、标准的编制原则和标准的主要内容(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论据(包括试验、统计数据)、修订标准时的新旧标准主要技术指标的对比情况;
3、主要试验或者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结论,预期的经济效益;
4、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或者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数据对比情况;
5、与有关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关系;
6、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7、作为强制性标准或者推荐性标准的建议;
8、贯彻标准的要求、措施和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等内容;
9、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10、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三)起草单位应当广泛征求生产、管理、科研院所、检测、经营、使用等相关单位及专家对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涉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标准应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天。
(四)送审材料须报送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