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公选课上课地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0 点击数:
各位同学:
本学期部分公选课上课地点如下:
1、合唱鉴赏与实践 校团委1新建食堂4层458-459;
2、交响乐鉴赏与实践 校团委3新建食堂4层401-402;
3、民乐鉴赏与实践 校团委1新建食堂4层435-436;
4、陶艺与彩绘制作 冯敏6、7、8、9周为实操课,地点由教师自行安排;
5、舞蹈鉴赏与实践 新建食堂4层439-440;
6、现代数据分析工具R导论--基于社会科学视角 印中华 学研A601;
7、中国民间工艺美术概论 李睿 从第4周开始,上课地点调至11号楼艺术设计学院实验室132教室。
请同学们按课程要求地点上课。
教务处
2017.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