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缓考、补考、重修报名的通知
[发布日期?011-08-27 点击数:

各班9/SPAN>

根据《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现将缓考、补考、重修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9/SPAN>

1?/SPAN>10-11学年第二学期不及格的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本学期须补考,系统将自动为需要补考的学生报名、/SPAN>

2、全校公共选修课不补考、/SPAN>

3、除特殊情况,补考报名后未参加考试者,以旷考论,成绩记为零分,不能再补考。不及格的必修课补考后若仍不及格,须重新修读,重修通过按‛/SPAN>60“/SPAN>分计。不及格的专业选修课补考后若仍不及格,不允许重新修读,只能另修读其他专业选修课、/SPAN>

4?/SPAN>10-11学年第二学期以前补考后仍未及格的必修课+B style="mso-bidi-font-weight: normal">本学期开课的可申请跟班重修(不会单独开设重修班)、/SPAN>

5、学生若申请重修,所申请的课程必须与未通过的课程课程性质一致,且不得小于未通过课程的学分、/SPAN>

6、上学期申请缓考的同学本学期教务系统将自动给予报名,请及时进行查询,未参加考试的同学视为放弃缓考资格,成绩以零分计、/SPAN>

7、报名办法:在校生请登录教务系统'/SPAN>http://jwc.bjfu.edu.cn/jwxt/)点击相应模块进行补考、重修报名;重修报名时务完整必输入课程名称,系统将筛选出相应的课程,学生再进行选择:U>已离校结业生直接到教务处学籍管理与注册中心(主楼303)报同/SPAN>、/SPAN>

8、报名时间:2011平/SPAN>8朇/SPAN>29?/SPAN>‒/SPAN>9朇/SPAN>5?/SPAN>。当重修课程与正常学习的必修课发生冲突时,原则上不允许重修、/SPAN>

9、仍未对上学期课程进行评价或未交纳学费的同学请务必抓紧时间进行办理相关手续,以免错过报名时间、/SPAN>

10、考试时间:初步安排在?/SPAN>2‒/SPAN>7周进行,具体安排见教务处网页通知、/SPAN>

11、补考学生必须随身携带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按补考名单签到入场、/SPAN>

12、咨询电话:教务处考试中心62338099、/SPAN>

北京林业大学教务夃/SPAN>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七?/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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