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期末考试巡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26 点击数:

各学院:

6月,我校进入考试季,为加强课程考核管理工作,严肃考场纪律,维护考试公平,学校课程考核委员会将加大巡考力度

巡考采取现场巡考和电子远程巡考两种方式。现场巡考由校课程考核委员会组织,分组分批进行抽查;电子远程巡考通过教室管理视频系统随考试时间同时进行,教室管理视频系统分辨率高(见附件2)、可录像,具备远程监控功能,能满足考试违规的取证需要。

巡考过程中,如发现有违规行为者,教务处将在考试结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在教学楼张榜公布违规信息。

请同学们认真学习、遵守考场规则(附件1),诚信考试。预祝同学们考试取得好成绩!

附件:1.考场规则(摘自《江南的注册网址考试管理工作规定(修订)》)

2.教室管理视频系统屏幕截图

江南的注册网址

2018531

附件1

考场规则

(摘自《江南的注册网址考试管理工作规定(修订)》)

第三十三条 考试一律在学校指定时间和考场进行。学生应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并将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备查。如学校统一发放了准考证,学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参加考试。

第三十四条 除指定考试用具外,学生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和录放音设备进入考场,闭卷考试不得携带任何书本、笔记、纸张、电子字典等进入考场。

第三十五条 迟到超过15分钟以上者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该课程以旷考论处。

第三十六条 学生就座后,应当主动检查桌面上和课桌抽屉中是否有字迹、书本和纸张(无论是否与考试内容有关)等,如果有,应当报告监考人员并将字迹擦除干净,将课桌抽屉中的所有东西清理干净。

第三十七条 答卷之前,先将试卷和答题纸上的姓名、学号、班级和考号等诸项内容填写清楚。

第三十八条 学生应独立答卷。严禁左顾右盼、交头接耳、抄袭、偷看他人试卷、提供他人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录音设备等各种违纪、作弊行为,如有违犯,当场取消考试资格,此门课程以零分记入成绩,并按《江南的注册网址学生管理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第三十九条 考试过程中,学生必须保管好试卷,以避免被他人抄袭。未经监考人员同意不得拆分试卷和草稿纸。

第四十条 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人员同意学生不得擅离考场。提前交卷者,请将试卷和答题纸、答题卡正面朝下扣放在自己的座位上,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外喧哗。

第四十一条 在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终了时学生必须停止答题。

第四十二条 考试开始的30分钟内和终考前10分钟内不得离开考场。考试结束,监考人员收完试卷宣布可以退场时方能离开考场。

第四十三条 未经监考人员许可,试卷和答题纸一律不得带离考场。

附件2

教室管理视频系统屏幕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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