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缓考、补考、重修报名的通知
[发布日期?015-03-06 点击数:

各班9/SPAN>

根据《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现将本学期缓考、补考、重修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9/SPAN>

1?/SPAN>14-15学年第一学期不及格的课程本学期须补考,系统将自动为需要补耂/SPAN>14-1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的学生报名、/SPAN>

2、报名后未参加考试者,以旷考论,成绩记为零分,不再补考、/SPAN>

3、上学期申请缓考的同学,本学期教务系统将自动进行报名,各位同学须在教务系统里核对报名情况。缓考成绩正常记载,未参加考试者视为放弃缓考资格,成绩记为零分、/SPAN>

4、补考后仍未及格皃U>必修诽/U>,须申请重修(只可申请本学期所开设课程,未开设课程本学期无法申请重修),重修通过按‛/SPAN>60“/SPAN>分计。补考后仍未及格的专业选修课,不允许重修,只能另修读其他课程、/SPAN>

5、报名办法:在校生请登录教务系统'/SPAN>http://jwxt.bjfu.edu.cn/jwxt/)点击相应模块进行补考、重修报名,重修报名时务必完整输入课程名称,系统将筛选出相应的课程,学生再进行选择;已离校结业生直接到教务处学籍管理与注册中心(主楻/SPAN>303)报名。当重修课程与正常学习的必修课发生冲突时,原则上不允许重修、/SPAN>

6、如因教学计划调整或其他原因,造成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不能在教务系统进行重修报名的同学+U>请在报名结束剌/U>,于上班时间到教务处考试中心(主楻/SPAN>322)说明情况、/SPAN>

7、报名时间:2015平/SPAN>3朇/SPAN>9日‒/SPAN>3朇/SPAN>15日、/SPAN>

8、考试时间:初步安排在?/SPAN>2‒/SPAN>5周进行,具体安排见教务处网页通知、/SPAN>

9、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随身携带学生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按补考名单签到入场,听从监考教师安排、/SPAN>

10、咨询电话:教务处考试中心62338099、/SPAN>

北京林业大学教务夃/SPAN>

二〇一五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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