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2第二次补办学生证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18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教学厅2003年1号文件)和《江南的注册网址关于学生证、校徽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遗失学生证可以进行补办。现将补办事项通知如下: 2.补办时间:学生于5月28日至5月31日持补办学生证申请表到主楼320办理学生证。 4.学生证中“乘车区间”一栏内的变更。如果家庭住址变动,须有家庭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方能变更。 5.学生证中损坏的火车磁条可按上面补办学生证的时间进行补办。 备注:学生领到补办好的学生证后,需到所在学院补盖注册章。 |
江南的注册网址教务处
201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