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任课教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与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保障学生安全健康和学习学业两不误,有序推进课程考核工作,保障学生提前知晓考核方式,妥善做好备考工作,现将本学期课程考核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核形式
课程考核包括理论课和实践课的考核,任课教师可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课程教学实际,灵活采用以下形式进行考核。
(1)过程化考核
结合学生出勤和课堂表现,以课堂研讨、随堂测验、课后作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学习进行过程性检验。
(2)开放性考核
结合课程教学目标和内容,设计情境、立意、思维和评分更加开放的考题,以大作业、课程论文(设计)、调研报告、小组学习成果展示等形式开展考核。
(3)在线考核
借助网络和有关软件平台,开展线上限时考试或限期提交学习成果,对基础性知识点、应用操作类知识点以较大数量的小题目进行在线考核。
(4)混合式综合考核
结合课程特点,借助信息技术及电子资源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的混合式考核,适当运用线上线下作业、课程论文(设计)、学习研讨、考试(开卷、闭卷)等多种形式开展考核。
二、工作要求
1.由任课教师或课程组提出考核方案,教研室进行审核,经学院研究确定,报教务处备案。
2.任课教师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生的学习态度、出勤、平时作业、阶段性测试、期末考试等各种情况,综合评定考核成绩。最终成绩评定方式可选择百分制、二级制(合格、不合格)或者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3.本学期开设课程和补缓考要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成绩,建议优先使用360浏览器录入教务系统成绩。
4.任课教师可采用适当有效的方式安排毕业班学生的课程考核,具体按照《关于做好2022届本科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北林教办发〔2022〕39号)执行,涉及毕业生的相关考试成绩原则上应于7月8日前完成提交。
5.任课教师组织安排的在线考试可依托第三方课程平台进行,但不能完全交由第三方负责。考试前,任课教师应提前建立考试群,充分与学生沟通,确保学生知晓全部考试要求。同时,要加强学生诚信教育,要求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要求,杜绝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发生。
6.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完成考核的,经学院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
联系人:曹老师联系方式:62338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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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