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教学日历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8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有序推进课程教学安排,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日历填报工作分为两个轮次。现启动第一轮次教学日历填报工作,涉及2021级、2020级、2019级所有本科专业和2018级城乡规划专业的课程及全校公共选修课2022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完成后,将启动第二轮次教学日历填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统筹做好两个轮次的教学任务指派,确保教学日历填报工作按时完成。

2.各教学单位要做好教学日历填报组织工作。在核准课程名称、课程数量、课程性质、上课班级等关键信息基础上,分配教学任务,有序组织完成各阶段教学日历填报工作。

3.各教学单位要对教师填报的教学日历进行审核把关。审核中要对超学时或少学时的情况进行更正,对实习期间暂停其他理论课程教学的申请实施严格审批。

4.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要统筹分配教学任务,指导任课教师按要求高质量完成教学日历填报。在教学任务分配中,要避免教师承担课程太多、为同一班级讲授多门课程等情况。

5.为便于任课教师更好地协调教学、科研时间,教务处会在一定程度上实施前半学期和后半学期分段排课,请各教研室任课教师商议填报,合理安排两段时间的课程分布,避免出现学生在某段时间学习压力过于集中的情况。

(二)时间安排

20224月27日,教务处下发教学任务;

20225月5日前,任课教师提交实习课教学日历;

20225月6日,教务处审核实习填写情况;

2022513日前,任课教师提交理论课教学日历。

二、教学日历填报

1.任课教师需在指定时间内登陆教务系统,分阶段完成实习课和理论课的日历填报工作。教务处优先参照教师填报的教学日历进行排课。未按时填报教学日历的课程,视为无排课建议,教务处将统一安排。

2.由两位及以上教师授课的课程,需按照教务系统提示准确填写各位教师分别承担的学时数,不得出现一条数据填写多位教师的情况,也不得出现挂名不授课的情况。请任课教师认真填报承担的学时信息,作为工作量核算的依据,授课结束后原则上不再变更。

3.实习课程要填写实习地点,作为申请实习期间暂停其他理论课程教学的主要依据。

4.理论课程填写的总学时要与计划学时相等,周学时分配应科学合理。40学时及以下的理论课程,原则上每周不超过5学时。除高等数学等公共基础课外,每门课每周上课频次原则上不超过3次。此外,上午3、4、5节或晚上10、11、12节可联排3节,若教师每周学时填写为3的倍数,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默认在这两个时间段内联排。

5.任课教师填写的理论课程与实习课程出现时间冲突时,系统会自动提醒不能安排的周次以及该周次的相关实习课程。

三、填写注意事项

(一)合拆班规则

1.课程名称、学时等信息不同的课程不得合班上课;尽量避免跨年级合班上课。因教学计划调整,需将课程相同但课程代码不同的课程合班上课时,应在两门课程教师备注中同时填写具体合班要求,如:与XX班级的XX课程合班上课。

2.若课程包含理论与实验课时,理论合班上课,实验需单班上课,请务必在教学安排的“实验”选项中勾选“单班”。若无勾选,课程安排完毕后,将无法拆班上课。

(二)课程备注信息填报

需在计算中心或专业实验室进行的课程,任课教师要在教学日历上注明上课地点,如有软件方面需求,请标明所用软件的名称及版本。

(三)教材信息填报

任课教师请根据系统设置选项填写“教材使用情况”、“教材类别信息”,并填写“选用教材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有效,以便完成教育部本科教学数据年度填报工作的相关数据采集。其中,任课教师选用我校教师主编且出版的教材,“教材使用情况”请选择“自编”,若尚未出版则选择“无”。

(三)混合式教学安排填报

任课教师申请应用我校建设精品在线开放课实施混合式教学,需单独填写一条教学安排,标明线上教学的学时、周次和任课教师。同时,在备注栏明确线上教学部分的安排条目,注明应用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名称。线上教学安排学时应不多于课程总学时的40%。

(四)教学进度计划填报

落实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要求,确保教师教学进度安排的规律性和合理性,任课教师需在填写教学日历的同时,在“教学进度计划”模块中,以模板导入或逐条增加的方式填写课程进度安排表(具体到节次)。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校历

附件2:江南的注册网址上课时间表

教务处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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