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级本科生开展集体劳动实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20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学校深入贯彻教育部和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落实《江南的注册网址全面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试行)》(北林党发〔2021〕36号),从2021级开始,本科生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并于2022年春季学期组织2021级开展集体劳动实践,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教学单位依据学校印发的《江南的注册网址劳动实践教育环节实施细则(试行)》北林教发〔2021〕106号以下简称《细则》组织开展2021级本科生集体劳动实践相关用表见《细则》的附件表格。

二、课程安排

各教学单位需于2022年2月21日(周五)前在教务系统内对“劳动教育实践课程”完成教学任务指派,并于3月4日前填报《劳动教育实践课程安排统计表》(见附件)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中心(主楼322),电子版发送邮箱19652521@qq.com。联系人:张老师,电话:62336084。

三、实践管理

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于2022年3月4日前填报《细则》中的《集体劳动实践基地备案表》,以及统一将课程负责人编写的劳动项目指导手册或操作手册收齐后,提交至教务处实习实验管理中心(主楼307),电子版发送邮箱qilei@bjfu.edu.cn。联系人:齐老师,电话:62338244。

四、考试要求

各学院课程负责人依据《细则》中《劳动实践课程考核表》进行考核管理,并20228月28日前完成课程考核和成绩录入。成绩录入方式为二分制,即为“合格”和“不合格”。“劳动教育实践课程”不组织补考,跟下一年级学生重新修读并完成考核。联系人:曹老师,电话:62338099。

 

附件:劳动教育实践课程安排统计表

 

 

                               教务处   

       202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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