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检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6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风建设,维护学术道德诚信,健全本科学位论文监管机制,增强学生诚信意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对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继续开展学术不端检测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工作整体安排

1.检测范围

2021届全日制本科毕业论文(设计)100%进行学术检测。

2.检测方式

1)参考检测。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的“论文检测”模块,免费提供学术检测服务,应检学生有两次检测权限,检测结果供师生参考。

2)正式检测。学校免费提供“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的账号,应检学生最多有两次检测权限,检测结果作为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审核、毕业论文推优的参考依据。

二、检测标准

1.合格标准

毕业论文(设计)学术检测总文字复制比≤35%

2.推优标准

推荐“校级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学术检测总文字复制比≤25%

3.其他标准

各学院可结合专业实际情况,设定不低于学校标准的合格标准和推优标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三、检测工作开展

1.准备工作

426日—57日,学术检测系统录入信息,学院做好准备工作。

2.第一次检测

58日—516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第一次学术检测。

3.第二次检测

517日—528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第二次学术检测,有以下情况者,必须进行第二次学术检测。

1)未按时完成第一次学术检测的学生;

2)第一次学术检测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学生。

4.推优检测

621日前,参评“校级优秀”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学术检测,并将学术检测结果报教务处。

四、检测操作

1.学校已购置了“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服务,论文检测系统的网址https://pmlc.cnki.net/user/

2.应检测学生、指导教师登录论文检测系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学术检测工作。

3.学院管理员通过论文检测系统中的检测结果,完成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审核。

4.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两类检测系统的具体操作说明书可在教务处主页的“下载专区”下载查阅。

五、检测结果的应用与处理

1.学生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经学术检测,结果达到合格标准方可获得答辩资格。

2.学生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经学术检测后要对检测结果中文字复制比较高的内容进行修改,并提交导师审核确认。

3.第一次检测达到合格标准的,经导师审核同意后,学生可选择不参加第二次检测。第一次检测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原则上成绩不能评为“优秀”。

4.抽检的学生如有以下任一情况,不允许参加答辩,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记为“不及格”。

1)拒绝参加学术检测;

2)第一次检测结果不合格,且拒绝修改;

3)第二次检测结果不合格,未提出申诉;

4)第二次检测结果不合格,提出申诉后,专家组认定结果为不合格。

5.推荐参评“校级优秀”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根据以下情况分类处理:

1)拒绝参加学术检测的,无推荐资格;

2)学术检测结果未达到推优标准的,无推荐资格;

3)学术检测结果达到推优标准的,但拒绝按照导师要求修改论文的,取消推荐资格,论文成绩不能评为“优秀”。

6.在学术检测过程中,如学生或导师对学术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由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评议,认定申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总文字复制比是否合适、是否需要进行再次检测、是否可以参加答辩、是否具有推荐“校级优秀”的资格、以及认定论文的最终成绩。认定结果需报教务处备案。

7.学生上传学术检测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必须与本人实际作品一致,否则取消答辩资格;答辩后查出违规者,其论文成绩记为“不及格”。

六、相关说明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的预防和查处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和动员,确保学术检测工作落实到位、推进有效、公平公正。

2.本文件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在开展学术检测工作中出现本文未涉及的情况,由学院报教务处研究处理。

联系人:齐老师 联系电话:62338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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